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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晋公司至联洋百货的及相关方的公开声明。(转)

 
联商网友

   
   
 发表于 2008-07-22 23:25
楼主

  关于依法终止柳南99号(现门牌39号)物业租赁及相关问题的公开声明

山西联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方:

山西省三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晋公司)是柳巷南路99号(现门牌39号)的商业物业的唯一合法产权人,山西省三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该物业整体转让给深圳茂业国际集团(简称茂业国际)所属的太原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简称太原茂业),双方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已生效。原租赁人山西联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洋百货)应立即无条件撤出该物业,停止一切诋毁、散步虚假信息、侵害三晋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晋公司与联洋百货2004年签订了《房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三晋公司将柳巷南路99号(现门牌39号)的三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出租给联洋百货,租期为200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二百万元人名币,2005年双方改签合同为每年一签,租金为每年二百万元人名币,租期为2005年元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2007年签订的合同内容与200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类同,最后合同的终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租赁期满三个月内”,三晋公司2008年未与联洋百货续签租赁协议。三晋公司拟转让该物业的举措,联洋百货高层人员早已知晓,并接待过多家商团。三晋公司与茂业开始洽谈之后,多次通知联洋百货移交物业。然而联洋百货个别管理人员不但不予配合,反而散布谣言,诋毁三晋公司,用已经无效的所谓“二十年租期”合同欺骗媒体、欺骗广大供应商和经营商户,以期达到混淆视听、侵害三晋公司和广大供应商、经营商户合法权益的目的。
现三晋公司郑重声明:三晋公司与联洋百货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已于2007年12月31日终止,联洋百货无权继续非法占有柳巷南路99号(现门牌39号)的商业物业,其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散布其拥有“二十年租期”言论完全不是事实,三晋公司有权在合同约定的2007年12月31日前收回该商业物业并依法转让其所有权,联洋百货继续占有商业物业经营是非法无效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洋百货个别管理人员歪曲事实,并错误引导相关媒体在没有核实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作了不实报道,三晋公司已委托律师予以调查取证,三晋公司保留对相关侵权方采取包括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权利。



山西省三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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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联商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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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io

   
   
 发表于 2008-07-22 23:36
2楼

  靠~~真的么~~~~
那我们的钱怎么办啊~~~~~
您是三晋的么??能给我们供应商什么样的保证啊~
你们搞我们受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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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22

   
   
 发表于 2008-07-23 10:16
3楼

  楼主是三晋公司的人吗?
具体有什么可以证明的吗?

联商网编辑联系方式
0571-87015503-809 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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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马

   
   
 发表于 2008-07-23 12:32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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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马 QQ39275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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