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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hcc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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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楼主

 

今天在联商网的资讯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一岁半宝宝被指偷东西 超市扣留一小时》(见文后附录),我深感震惊。

姑且不论这个小孩是否真如我们的保安所见,拿了一包价值3.7元的食品在“偷”吃,假如是保安亲眼所见,为何保安不能够主动上前善意地劝阻,而一定要在出口处将对方拦截到办公室盘问扣留达一个小时之久,直到对方报警,此事才得以了结;倘若不是保安亲眼所见,而是从录像视频中发现,为何其后调视频验证时又怎么也找不着这段录像?

倘若事实上并不是这个小孩因好奇不懂事误食超市里的东西,而是卖场里的保安急于立功,把这手无寸铁的母子俩当作小偷来抓,以显示其敬业,这就更显示其荒唐了。

这里我并无意批评指责那两位误抓小孩的保安的不是,公道自在人心,法律和道义自然会对他们的行为做出反应的。我在这里想谈的是,我们的卖场超市如何来做好我们的亲情服务?

我们的卖场天天都在喊着“顾客是上帝”、“消费者第一、唯一的第一”,但是我们在处理具体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却往往把这一切都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们在提到亲情服务的时候似乎只想到沃尔玛提出的“露出八颗牙”,或者是面无表情心不在焉的“欢迎光临”等礼貌用语,倘若没有真正地把顾客放在我们的心中,而是带着这样一些故作亲情的“假面具”,顾客是一眼就可以把我们识穿的,这与掩耳盗铃、一叶障目的蠢事并无多大的差别。

我在想,我们的保安为何不能够更加人性一点地去对待这母子俩呢?如果他发现小孩误食了不该吃的食品,完全可以善意地上前提醒,并友善地告知年青的妈妈到服务台为小孩买单,这样的话也会给消费者足够的面子,让他们对这家超市至少是留下不算坏的印象,这比我们通过促销或者说一大堆好话来收买自己的顾客的人心其实效果要好得多,当顾客无意中范了错,我们不仅不去指责他,反而为他找台阶下,顾客一定会内心感到愧疚而对门店心生感激的;或者即便我们的卖场和这些保安们都已经被时下的某些消极面一叶障目了,都认为时下的人已经人心不古了,善良诚实的人已经没有了,进超市的人十有八九都想着要偷东西的,那么你至少也要有点法律意识,在没有法律证据的情况下,你这样限制别人的自由,这可是违法行为啊,这样做怎么可能会让消费者满意?

或者我们的亲情服务意识更强一些,当我们发现有一岁多的小孩因为好奇或者确实饿了而误拆了食品袋,如果我们的保安或者服务员能够被授权只要在10元或者20元以内,只要有利于消费者,我们的员工可以先斩后奏将这一小袋食品送给这位小顾客,并告诉他(其实也就是在告诉身边的妈妈)以后如果想吃什么的话,一定要先拿到卖场收银台付账以后才能够拆开来吃,此时的小孩和他身边的妈妈一定会感到受到极大的尊重,对这家超市的好印象将会一辈子也难以抹去,而这袋3.7元的食品作为顾客的试尝品又为何不可以呢?要知道,我们对待1岁半的小孩与11岁的儿童、以及21岁的成年人应该是完全不一样的才是。

如果我们按照我上述的这样做了,我们的亲情服务还会停留在纸面上吗?我们的员工还会用那么阴暗的心理去揣测顾客提防顾客吗?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故事。

宋代大文豪苏轼非常喜欢谈佛论道,和佛印禅师关系很好。有一天他登门拜访佛印,问道:你看我是什么。佛印说:我看你是一尊佛。苏轼闻之飘飘然,佛印又问苏轼:你看我是什么?苏轼想难为一下佛印,就说道:我看你是一坨屎。佛印听后默然不语(也许是气的说不出话)。于是苏轼很得意的跑回家见到苏小妹,向她吹嘘自己今天如何一句话噎住了佛印禅师。苏小妹听了直摇头,说道,哥哥你的境界太低,佛印心中有佛,看万物都是佛。你心中有屎,所以看别人也就都是一坨屎。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不把顾客当作贼来看,而是把顾客真正当作上帝来对待,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首先自己的心里要装着上帝,以上帝之心去对待员工,这样员工也就能够内生出上帝之心,并以这种上帝之心去对待顾客,真正为顾客的利益着想、为顾客的尊严着想,以此获得顾客发自内心的持久的货币投票。

我们的企业领导和员工需要牢记的是,顾客才是一切零售企业的真正的董事长,是顾客最终决定我们的存亡,是顾客给我们发工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尊重顾客、没有理由不给顾客尽可能地创造价值。

愿把一岁半的小孩视为窃贼这样的闹剧和悲剧在我们的零售企业不再发生。

 

 

 

 

附录:
 
一岁半宝宝被指偷东西 超市扣留一小时
 

    “我们被关了近一个小时。女士回想起11日的购物经历,仍愤愤不平。当天下午,她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宝宝去合肥市上海华联购物中心杏林店购物,遭保安怀疑,被带至一间办公室内近1个小时,直到丈夫赶到,才走出超市。

  读者投诉:

  一岁半宝宝被指偷东西

  女士说,11日下午约17时左右,她带着宝宝去上海华联购物中心杏林店买东西。 18时左右,她来到收银台结账,结完账出超市时,被两个男子拦住。之后,女士被带到了一间办公室。到办公室后张女士才搞清楚,他们说我宝宝拿小食品撕开吃了。女士坚持宝宝没拿东西,宝宝才一岁半,前几天手骨才做了手术,怎能从超市货架上拿东西吃?但他们在办公室里的几个人都说我们偷东西了,还说有监控录像。涉及的小食品标价3.7元,女士说当时要求超市拿出监控录像,但一直都没有看到。此外,在办公室里,在场的超市工作人员还拿出一个本子问她姓名、家庭住址等情况。警察才有权力调查我的情况,超市凭什么?更甚者还有工作人员让她在本子上按红手印。

  不要钱只要公开道歉

  后来,女士的爱人赶到了超市,随后合肥市杏林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询问。最初提出500元的赔偿,但我和老公商量后觉得,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不要钱只要公开道歉。女士说关键是咽不下这口气,至今超市都没有拿出她和宝宝偷盗的确凿证据,平白无故就被关了将近1个小时,换谁都受不了。

  昨日下午1650左右,记者联系上了超市行政副总邓帮年。一提到当天的事情,邓帮年连说我们没关她。并称当时有超市保安看到小孩拿东西吃,我们已经调解好了啊!但据了解,11日晚在派出所双方并没有调解好。警方告诉记者,先生是11日下午1828报的警,当晚由于分歧双方没有调解好。从超市录像上显示,女士和其宝宝1727进入超市,1740从监控中消失,并没有发现有盗窃行为。根据调查,女士及其孩子确实被超市扣留了近1个小时。
 

  律师:超市涉嫌侵犯人身自由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德生认为,首先,超市所称孩子偷东西欠妥,宝宝才一岁半,心智、行为能力等尚处于初始阶段,没有任何辨别周围事物或者主动行为的意识,即使是孩子真的拿了东西,也不能定性为偷。其次,超市将女士和孩子带到办公室扣留近一个小时的行为涉嫌违法,侵犯了女士及未成年宝宝的人身自由,应当进行公开道歉并给予补偿。
 
《联商网》1213资讯
 

kfc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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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2楼
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不知佛心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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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佛心心中有爱,是博爱,所以人人才会去拜他。

xsck


  |   只看他 3楼
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大人装傻!超市保安有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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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ck


  |   只看他 4楼
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家有家法,国有国规。超市了解情况,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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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关注,其实就看站的角度了,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沃尔玛有一个理念:一,顾客永远是对的;二,如果顾客不对的话,请参照第一条。你细细去品味其中的深意吧。 我们处理问题并不只是针对一个顾客的,收买人心才能够最终赢得顾客的忠诚,否则我们开店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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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雪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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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5楼
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在超市不能吃东西,小孩不懂,难道大人也不懂吗?在小孩吃东西时,又不是几分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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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关注,其实就看站的角度了,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沃尔玛有一个理念:一,顾客永远是对的;二,如果顾客不对的话,请参照第一条。你细细去品味其中的深意吧。 我们处理问题并不只是针对一个顾客的,收买人心才能够最终赢得顾客的忠诚,否则我们开店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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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

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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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6楼
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这几天一直在看胡老师写的东西,,写的很好,见解独到 在这遍文章上我是赞同主人的观点的。 零售业做的就是服务,比的也是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服务做好了也就成功一半了。我个人很不认同超市采取这样的处理方法,超市防损不能只停留在这个面上,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情”的突破。。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只有一岁半的小宝宝,用偷来说有点说不过去,而且超市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太强硬,专断,这样很不好。。 其实这根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在防损发现的时候就可以很委婉的告诉宝宝的妈妈,,告诉她宝宝可能是饿了,呆会结帐时记得去收银台前买单,或者也可以这样说,小宝宝真是聪明可爱,看宝宝吃的这么香,宝宝的妈妈可以给宝宝多买袋呀,呵呵~~这样不是很好吗?? 一点拙见,,感谢胡老师写了这么多的好文章,有时间我一定会上来好好学习的
------ 以下是引用的内容 ----------------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关注,多谢分享,很赞同您的观点,您的处理技巧很不错,谢谢! 其实去海底捞看看,应该如何对待顾客就不用多说了。

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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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有感于1岁半小孩被指控在超市偷盗
这几天一直在看胡老师写的东西,,写的很好,见解独到 在这遍文章上我是赞同主人的观点的。 零售业做的就是服务,比的也是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服务做好了也就成功一半了。我个人很不认同超市采取这样的处理方法,超市防损不能只停留在这个面上,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情”的突破。。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只有一岁半的小宝宝,用偷来说有点说不过去,而且超市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太强硬,专断,这样很不好。。其实这根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在防损发现的时候就可以很委婉的告诉宝宝的妈妈,,告诉她宝宝可能是饿了,呆会结帐时记得去收银台前买单,或者也可以这样说,小宝宝真是聪明可爱,看宝宝吃的这么香,宝宝的妈妈可以给宝宝多买袋呀,呵呵~~这样不是很好吗?? 一点拙见,,感谢胡老师写了这么多的好文章,有时间我一定会上来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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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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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8楼
各有过失!而且这一贴值得讨论,我们怎样对待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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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魔道,不在身处,在发心处!剑宗,气宗,至善兼修,奈何相争?

宽广张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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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9楼

防损员是怎么认定的呢?想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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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谈兵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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