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也开口了,
不知道我打个比方说对不对,不对了,请指正,
从版主的话中大概,似乎,加上个人推测有这个意思,就是:存在就是合理的。
那么中国法制中也存在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不是,只要存在的罪恶现象就是合理的呢,按照国外的法律(看电视和网上说的比较多,没有真正去过国外啊),好像有这么一说,就是没有规定的,那么做了就不犯法,可是在中国好像不行吧,不然,咋会弄出个许霆案件,还有其他一些呢,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但是还是判刑了。
再分析下,可能又扯远了,“黄牛既然拿到了券,就没有理由不让他抽奖。”那么是否可以举个现实的例子,现在好多村官选举,被选人千方百计的弄到选票,可能是买,也可能是武力获得,是不是弄到选票了,就应该让他当选呢,有人说这是贿选,可是别忘记了,很多当上村官的人,是表态,和奥巴马当总统一样,是给公民的承诺,是承诺当选后给大家带来什么好处,而不是当选前就给钱,(当然,很多情况都是选举前就给钱,这有点贿选的意思),,难道这种存在也是合理的吗??
之前从来没有打过黄牛,就是这次弄的太过分了,和前几年北京打黄牛比较,小多了,黄牛放进去的抽奖券在最初能占到总抽奖券的90%,随着后来消费者放进去的一些,最后也能占到50%的比例,因为是循环抽,好多顾客看到了,投诉说有人捣鬼,1000元换一张抽奖券,放进去3000多张什么概念,
活动有漏洞不假,如果法制有漏洞一样,所以,商场不傻,就等黄牛先动手的,黄牛一动手,还不往死里打,都憋屈好久了,再次强调下,打人绝对不对,双方既然都打了,那都不对,反正当时不能吃亏,在都不对的情况下,让法院来判吧。反正黄牛先动手的,呵呵,最多算防卫过当。
活动有漏洞不假,如果法制有漏洞一样,所以,商场不傻,就等黄牛先动手的,黄牛一动手,还不往死里打,都憋屈好久了,再次强调下,打人绝对不对,双方既然都打了,那都不对,反正当时不能吃亏,在都不对的情况下,让法院来判吧。反正黄牛先动手的,呵呵,最多算防卫过当。
谁说要解释了,谁说要美化了,如果要解释和美化,就会跟那些垃圾一样,注册小号了,
就问一个问题,你见过两个人打架,两群人打架,两个国家打架,一方使劲打,一方很守规矩等着警察来,等着联合国来处理的没有??可能这位朋友身边的朋友都很文明,从小到大没有见过白挨打的,那听说过没有??不想说别的,比如现在路上经常发生的,开车的人把骑车的人撞了,结果开车的人下来还打被撞的人一样,你说骑车的人还手不??更何况是黄牛先动的手,如果这些保安里有你的家人,你就告诉他,别动,打死也别动???
什么叫流氓腔调,这叫有法律意识。对于那些恨不得抓住一点点理由扭曲事实的人,才让大家看看什么嘴脸。。
对了,如果懂法律,或者说正当的辩解也算流氓腔调,呵呵,那律师岂不是都成流氓了,一个正当防卫就变成了恶贯满盈的流氓和强盗了。
- 该帖于 2009-5-5 22:49:00 被修改过这个声明应该首先发给店内的职工,让他们第一时间了解真相,通过他们的口告知公众。还要联合关系好的媒体尽快将事实真相与歉意转达给广大顾客,防止某些别有目的的电视台,表面上作出一幅主持正义的面孔,其实故意剪接片段,颠倒事实黑白,误导舆论。
从此次处理看来,总店在突发危机事件的处理上没有一套应急方案和流程,也不懂得去挽回自己的声誉和媒体作秀。教训啊
不用发给内部职工的,只要是公司的职工,当天都知道,呵呵,黄牛打了活该,
就事论事,打人对不对??打人绝对不对,可是总不能吃眼前亏吧,黄牛平时脑子怪聪明,倒券弄啥的,坛子里的好多朋友也曾经因为黄牛倒券,买东西便宜些可以受益,呵呵,这次就SB了,谁让黄牛先动手,都不想想,他们动手一拳,后面有10拳等着呢,保安就等着黄牛先动手呢,算是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当然,打人是不对,不是说了吗,要有法制部门来评判,管他呢,先打了再说,稍后该怎么判怎么判,呵呵。
这和街上故意惹事碰瓷的混混有什么区别?国家不允许发券,你们干了也就干了,因为出发点是好的,想做业绩。但大家都知道,只要有券就有倒券的,你管不了。商场的券也不是火车票,倒券并不犯法。建议以后别发券了,玩不起就别玩,还在这里胡言乱语,丢的是大商的脸,知道不?
这位哥们是不是也是脑子被啥给踢了,什么是故意碰瓷,碰瓷的人是主动找事,然后要索赔,确切的说大商是车主才对,本来就没啥事,看着碰瓷的太嚣张了,等碰瓷的动手就出出气,
另外,你在哪里看到的不允许发券,活动礼券和购物券不一样,这点你不知道,就不用在这里混了,
玩不起的是DNS(等你死),就会要挟这个厂家那个厂家,弄得百丽起义,谁说倒券违法了,黄牛之前倒券,大商什么时候干涉过,黄牛如果还是以前倒券就算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家也不容易,混口饭吃,可是这次不一样,是扰乱抽奖,奖品是都要兑现的,都要给出去,所以也就没有打算不发或者扣留,可问题是好多顾客反应有人大量的放进去抽奖券,最多的时候,比例占到总数量的90%以上,能不打他们吗,打死活该,自有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