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店经营服装品牌新模式探讨 近来看讨论百货业的文章,总是有一种论点,认为现在中国的百货店自营商品太少了,如西比尔斯、玛莎基本上都是以自营品牌为主。然后以中国目前百货业的现状来说,自营品牌很不现实,商场的风险大大增加,资金占用影响企业扩张和发展。 但是如果一直沿用目前的模式,商场用流水倒扣的方式向品牌收取费用,那必然会影响百货业的发展。商场在和优势品牌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好的品牌难以引进来,即使引进来也要化费比较大的成本。 服装品牌进入本部城市以外的百货商场时,通常会采用代理或托管的方式,特别是新品牌,为进入百货商场,由于对当地市场的不熟,往往会采取在当地找经销商托管的方式,装修道具铺货营业员工资商场进场费等费用均由品牌厂家承担,品牌厂家向托管商支付销售业绩10点以上的托管费用。 那么是不是百货商场可以采取这样的一种经营模式,即百货商场取代托管商的位置,托管服装品牌。具体而言是这样,品牌厂家在商场设柜,按商场的合同执行。同时商场和品牌厂再签一份补充协议,由商场负责品牌在该商场的经营管理,品牌厂家向商场再交付销售额一定比例的费用。当商场托管的品牌达到四五家时,可以再设一个品牌主管,负责对托管的品牌进行管理。 好处:渠道进一步扁平化,对于品牌厂商而言,支付的费用一样,但是商场对其经营的品牌实时管理与托管商进行管理,显然更愿意由商场来直接管理。 对商场而言,原来一个品牌按销售额的扣率为25%,现在增加了托管费用10%,相当于35扣,其它的如保底,各种费用不变,商场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大大增加了经营利润。 初步设想,希望各位前辈大侠扔砖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