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商国贸总店的某位经理,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有了这样的经理大商何愁不发展?
我店里孩子玩耍时太疯,不小心挂伤,营业员带孩子去缝了一针,买了点药,医生说让孩子休息就没事了,家长当时也说只要孩子没事就行了,过了一天我们营业员又买营养品去看望孩子,孩子活蹦乱跳的在家疯玩。
谁知3天后 家长又电话要求索赔2000元,我们咨询律师,说按照法律我们只用负担医药费就可以了,没有赔偿责任,因为家长当时在场,并没有把监护权交托我店,但是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家长一点赔偿,我们和家长商量500元,但家长没有同意,
家长又给大商打了投诉电话,我们正在和家长协商金额的过程中,居然大商人力资源部插手了进来,直接给家长了2000,然后通告我们从帐款里扣,后来才听说原来家长认识大商的某个经理,所以才会这样?
大商这样处理,居然可以根本都不用跟我们供应商商量?那么家长要20000,是不是也可以直接给家长,然后通知我们帐扣??如果这样,那么以后随便哪个经理找个孩子,在商场随便摔上一下做做样子,然后去找人力资源部要个几万块钱,然后人力资源部直接给他,再从厂家帐上扣就行了,,,,,
我们正在和家长协调的过程当中,大商就可以这样解决,法院应该也没有这种权利吧,,,,
大商的经理太牛气了,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比法律还法律,无语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