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万达“拆迁门”,到底谁之过? 层高2米8,净高2米65;800KG的电梯……符合国家规范,但却与同一个社区里万达广场内的商品房相差25公分,在绿化、电梯配置、公共部份的交房标准大相径庭。两厢比较之下,利益受损,自尊心受尊所引起的巨大心理落差从而最终引爆了持续近1个月的万达“拆迁门”事件(两次阻断交通,长时间的围堵万达售楼中心),以下是本人对万达“拆迁门”事件的些许思考,信息不确切处敬请包涵指正或一笑而过。 作为一个企业,万达逐利,追求价值最大化是完全符合市场规律的,一个企业只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经营基本上是无可指责的。因为企业对社会最有价值的贡献就是持续健康的发展并赚取法律不禁止(即为合法)的利润,赚钱的企业是对社会最好的贡献,不赚钱的企业则是社会的负担。所以,我们不能把更多的道义责任寄希望于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身上。万达是为利润服务的,万达不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更不是为拆迁户的利益或价值服务的,所以万达的拆迁安置房的现状其实不难理解。 再看拆迁安置协议的法律主体:被拆迁户与南岸区拆迁办,万达甚至不是拆迁安置协议的法律主体(这个是听说的,可能不确切)。我认为万达在此过程并没有法律层面(程序及内容形式)的过错。但作为一个全国性品牌开发企业万达在此事件中究竟有没有从更长远的“品牌战略角度”、“责任企业”的角度来思考整个项目中不同组成部分(拆迁安置房、商品房、酒店、购物中心、裙楼底商)及不同组成部份的相互关系,这个就不清楚了。传说万达已计划在沙区凤鸣山附近拿地再建一个类似的城市综合体,如果真是这样,我只能说万达的品牌管理、危机公关确实还有很多课要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你既然要在这个城市场持续发展,不是做完一个项目就走人,那么你的第一个项目不说树立多高的美誉度,但至少也不能主观或客观上与当地市民“交恶”吧)。万达广场从“山寨门”至“拆迁门”,基本没有看到万达关于品牌危机公关过程中的卓有成效的举措及恰当的反应,这对于一个全国性企业来讲是危险的。 如果说万达作为一个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讲,在拆迁房品质方面不存在法律层面日违约行为,万达没有法律的义务维护拆迁户的利益;那么拆迁户(这个没有组织、又极为分散、又没有专业知识、信息又极为不对称的平民阶层)的利益又由谁来保护呢?现在唯一可以依赖的也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了。而我们看看在各大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屡屡见诸报端的各类拆迁极端事件就大致知道了,在政府高价卖地给地产商之后,在地产商有组织、系统性的公关游说工作下,我们的政府尤其是我们的拆迁部门基本上已站到被拆迁的原住民的对立面,从主观上已开始认为拆迁户是漫天要价的,拆迁户是很难沟通的……由此,本应当保护拆迁户利益的政府部门心理的“天秤”早就向地产商倾斜,至于拆迁户应当享有的与未来同一社区内的商品房居民平等的、同一品质的住房、配套、社区生活品质合理权利与要求可能压根儿就没有进入过我们“亲爱的公仆们”的大脑。也许在我们公仆及开发商的眼里,拆迁户能原地安置对原住民来讲已是莫大恩赐了,至于安置房要与商品房同一品质,那简直是“笑谈”!也正是基于此,才会有重庆拆迁的“万达门”及“最牛的钉子户”事件,如果政府不从本次事件中去反思,接下来“类万达门”事件还将层出不穷。即便法律程序做得天衣无缝,拿“国家标准”、“国际惯例”来忽悠,但仍然难以避免与当今我党所大力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精神严重相违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前赴后继”的“压马路”事件屡禁不止。 心态决定思考问题的角度!无论是地产商还是地方政府,正是因为原住民在拆迁方面的配合,才能带来项目的顺利推动,才能有项目计划书中所描绘的预期利润及城市功能的提升与完善。从某种程度上说“原住民”其实是为“地产商及地方政府、城市建设”做出了极大的利益牺牲的。原住民的住房也大多是一家人几十年辛苦劳动所积累的仅有的一点财产,对于大多数拆迁户来讲,这套房子也许就是一家人固定资产的全部,如果我们的政府能从前到后多为拆迁户未来的生活全方位思考,让“拆迁户”这个旧城改造过程中“实际利益受损者”从拆迁中得到实惠,提升生活品质,成为旧城改造的“实际利益既得者”;我想拆迁的过程是和谐的,拆迁户收房也是愉快的,那么我们的媒体上也不会经常看到“不明真相”群众情绪缴动的围堵政府、阻断交通了! 反之,我们又来想想为什么中国老百姓为什么动不动就“上访”或围堵政府办公机关,或干脆群起而阻断公共交通呢?本质原因还是中国至目前为止尚未真正形成“法制”社会,尚未实现“依法制国”;“法制国家”、“法制社会”在中国的构建还任重而道远。真正的“法制”不是简单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更重要的是公平有效的法制社会环境的建立,法制意识深入国民,国民捍卫自身合法利益而诉诸法律便捷而有效率(时效高、成本低、公开、透明)。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下的中华国民实在是不逼得走投无路,真不敢轻易诉诸法律的……原因何在?因为权利不被监督、信息不对称、执政不透明、公平、效率无从体现,国民对行政没有信任感! 当出现个人利益被侵犯时,唯有心存“法不制众、人多力量大”的原始朴素想法,采取在闹市区“拉横幅、写大字报、聚众上访,极端时就表现为围堵政府办公机关或阻断公共交通,甚至于政府强力机构对峙……其实民众的目的只有一个:通过群体性自发事件,引起更广泛的社会关注,将此事件置于更广泛围内的社会大众及社会舆论(很遗憾,由于地方媒体是我们地方政府的喉舌,所以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我们的地方媒体通常时视而不见,集体失声的)监督之下,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效率。 所以,真正应当反思的是我们的执政者,我们的政府,不要逼底层人民走到期望的反面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多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着想,不要让老百姓有上当吃亏被愚弄的感觉,否则其局面很难收拾,也很令人头痛,最终造成多方(政府、民众、地产商)的不信任与多方均输的结果。 (以上为个人的一点愚见,其中有一些不太符合主旋律的意见,不知道能否顺利通过网站审核,见诸于诸君哈)。  --------------------------------------------------- 风起的时候,思绪随风飘扬 X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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