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的时间是2009年9月28日,地点是金华第一百货人力资源部,事件是第一百货忽悠咱90位大学生。人物是70名浙师大在校大学生和20名金职院大学生。
时间倒回到9月22日,附上一则BBS里的帖子,对于一直在寻求国庆兼职的同学有一定的诱惑力,25.26号培训每天50元,27号~4号每天可以挣80元。于是乎,报了名,向中介交了20元中介费。
24号通知咱们,原定于第二天的培训现在延后,原因是场地还没审批下来。那好,咱等等吧,但咱也没干等,想想堂堂一百百货,咋做事情这么没效率的呢?咱联系过中介还有第一百货,下去那个确认此次活动是否还会正常举行。两者的答案都是非常肯定的。答复是等到28号(周一)下午或者29号(周二)上午。那也行,咱就等着吧,也推掉了一份不错的家教。
终于等到28号下午通知咱们过去了,省略掉两个小时的面试等待时间,从第三个小时开始讲,等分好组,一百开口讲话了:
29号正式上班,白班8:30~15:30,晚班15:00~闭关21:30之后。车费自付,餐点自付,用餐半小时,每班次40元。每人不可以一天上两班。
那好,我们开始谈判,当初问过可以一天上两班现在说要轮班制了,且不考虑你一百对咱大学生有多仁道,让咱一天有足够休息的时间,那哪个闭关怎么解释,你们一百国庆生意好十一点关门难道要咱睡在大马路上不。
咱理论.........
一个小时后有结果了,加班费6.7元/小时,这7毛你还真当回事,咱冲着做一天80元来的。
再理论.........
“你们要留下的就留下,要走的就走。”这话真像人话,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可不想这么着回去了。
接着理论......
“好,你们要两班一起做的签一份协议,发生任何事情都与我们无关。”又是一句像人的话,可是又不是人话!好咱一伙人同意了.......咱就是为了钱豁出去了,管你一百有多“仁道”。
晚上,通知咱这个活动取消了,咱这次真的失业了.......原来忽悠咱这么多天了,到现在才说不玩了,你一百玩不起么不要玩,把我们大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呼来唤去,想要就发个帖子,不要就打个电话说取消。
一百,你阿妈叫你回家吃饭去了。
今天收到金华一百发来的声明,声明如下:
楼主表述的事件确实存在,但并非事实的全部,对于10.1活动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之事,我司向各位大学生表示歉意。
针对此事,我司已在2009.9.29日委托中介向每位确定参与我司活动的大学生支付了30元/人的误工补偿金,并要求中介退还学生中介费。对此次事件我司作以下几点申明:
一、面试当天均为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并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我公司考虑到晚上闭店后已无公交车,同学院学生可结伴回校,相互有个照应。当天来公司面试人员为93人,经我公司初步面试后意向人员68人,其中愿意接受实践岗位各项要求的最终人员为37人。
二、我司为大学生提供兼职机会,而大学生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接受公司给予的机会为自己增添社会实践经验,双方存在以自愿为前提的雇佣关系,因学生无法接受实践期薪资、工作时间、班次等原因放弃实践岗位的,公司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我司建议工作时间为早晚班两个班次,因考虑到报名多为女性同学,整班的工作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劳动强度较大。但部分学生依然强烈要求上整班,不愿接受我司的安排,并由小组长重新安排好小组成员的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要求上整班的同学与我司签订协议,目的是说明整班要求是个人行为。
四、我司属服务行业,始终要以客户为重,遇节假日时难以避免有延迟闭店的情况发生,无法接受学生提出的到达正常闭店时间就要离开的要求。面试时及在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当中均以明确,延长的工作时间我司给予相应工资。作为一名既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这也是锻炼自身责任感的绝佳机会。作为一名社会人,必须要为自己的工作负责。
五、当我司得知无法正常开展活动后,第一时间与中介机构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在当晚与确定参与我司活动的大学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对其表示了歉意。如果像楼主所述,我司存在恶意行为,我们又何必浪费精力给各位电话联系、表示歉意、听取部分同学的过激言语呢?
我公司属当地知名企业,开业至今将“诚信”做为立店之本,非常重视自身在各范畴的信誉。特发此申明,如再有不实报道或蓄意歪曲事实真相者,我司将与校方联络,如有必要将对个人采取法律手段。
- 该帖于 2009-11-19 14:32: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