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超市促销员管理中的思考和问答
1、超市正式员工转为厂方的促销员,若厂方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通过采购,强制性让促销员关系转至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采购在签定促销协议后,由供应商提供几份空白促销员劳动合同,发至相关门店给促销签字,门店留存供应商与促销员的劳动合同)
2、促销员的合同签定不及时,部分促销人员供应商未与之签劳动合同,人员为超市方代招聘。(采购在签定促销协议后,由供应商提供几份空白促销员劳动合同,发至相关门店给促销签字,门店留存供应商与促销员的劳动合同)→例如,供应商与采购的协议到09年3月才续签成功,那实际意义上3月才能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是09年1月、2月促销员仍在工作,这中间将存在很大风险(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能否直接按供应商合同办事,到期未续签的及时办理退场,等合同续签成功后再办理促销员进场(以原先促销员优先考虑的原则),或者促销员合同两年一签。
3、所有费用不从公司走但为联营商代招的员工,一旦有纠纷,公司比较被动。(联营商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成为合法用人主体)
4、促销员的劳动关系在门店。(超市代扣代发的员工劳动合同应该跟厂方签订)
5、促销员社保问题。很多促销员转为厂方缴纳,厂方多以补贴形式让促销员自己缴纳,这样就无工伤和生育保险,存在隐患。(希望促销员社保都能转至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缴纳,这样管理比较规范,而且人事部也能监督促销社保到位情况)
6、主要是存在供应商委托超市交纳社保的问题:在采购处扣款的促销员由超市公司委托派遣公司进行交纳;其中派遣公司未签署下协议的就由公司直接交纳;存在与公司发生直接劳动关系的结果。(应该是供应商委托第三方劳资公司代办社保,不是委托超市去找第三方代办,其中关系要理清楚,超市可以帮助并推荐供应商当地合适的第三方公司)
7、在采购促销协议中相当一部份促销员关系是荡在空中的,厂方交纳或厂方支付却存在于该交不交,交后未见手续到位的现象。(统一规范由供应商进行交纳并由采购督促提供相关办理社保的依据,能建立一员一档。建立门店与采购的沟通机制,发现问题,如供应商不改,由门店发请求给采购,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后相关信息反馈门店的机制)
8、分促销人员协议确定社保由厂方缴纳,但厂方未缴纳,另有厂方所办理社保缴纳在外地,促销员利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特别是医疗。(供应商与当地派遣公司合作,促销员进行第三方派遣)
9、促销员难管理,所有促销员的社保关系均在门店缴纳。(供应商与当地派遣公司合作,促销员进行第三方派遣)
10、超市采购谈进来的促销员是厂方承担社保,这部分人员有较多人员至今未予交纳社保,供应商无法提供为员工交纳社保的凭证,而且采购也没有予以制约条件。(希望采购在促销员进场的五金交纳一块能统一帐扣,供应商与当地派遣公司合作,促销员进行第三方派遣)
11、促销员是否是由门店自己招聘等信息比较滞后。(受供应商委托由门店代供应商招聘或供应商自己招聘)
12、超市代为招聘促销员,品牌撤消通知离职时,经济补偿金供应商不能承担。(促销员离职涉及经济补偿金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办理的,门店以邮件方式说明原由,申请至采购执行扣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