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连贯有序,减少工作失误,营业员上下班应按本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一、 各柜台应建立交接班记录本。
二、 下班次的营业员应提前5-10分钟到岗,到岗时必须穿好工服、化好妆、戴好工牌后方进入柜台,两个班次的营业员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交接:
1、 商品:贵重商品(根据各柜台的具体情况确定)须由两班次人员共同进行清点、记录,无误后由双方签名确认。
2、 发票(有发票的柜台):由下班次营业员核查发票情况,发现问题由两班营业员及处理。
3、 待处理问题:对上班次未解决的问题(如顾客待提、待维修商品等)进行记录,由双方签名后,交下班次人员处理。
4、 其他事项:上班次营业员须将商场的各项通知、规定、注意事项及上班次发生的特殊事件等进行。
三、 交接工作应在各自柜台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营业秩序。交接完毕后,上班次的人员应立即离开柜台(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场内聊天现象,任何情况不得影响下班次人员的工作,上班次的营业员离开柜台后,方可摘除工牌。
四、 因交接手续不清而造成的工作失误由过失方负责;无法确认责任归属的,由双方负责;产生经济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营业员交接班前的四件大事
一、 工作交接
商业销售单位或服务部门,常会定期召开班前会,统一安排布置工作。在进行工作交接和工作的布置时,营业员一定要专心致志,一丝不苟。
通常的具体要求,可被归纳为“一准”、“二明”、“三清”。所谓“一准”,是要求营业员准时地进行交接班。所谓“二明”,是要求营业员必须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明确。所谓“三清”,则是要求营业员在进行工作交接时,钱款清楚、货品清楚、任何清楚。在上述诸方面,稍有闪失,都会遗患无穷。
二、 更换工装
在正式上岗之前,就职于有此项规定的单位里的营业员,必须按照规定更换服装,而不得自行身着不合规定的服装在工作岗位上招摇过市,若单位要求身着制服上岗时,则更应当严守规定。
更换工装,必须要在班前进行,而切莫在工作岗位上当众进行表演,另外还要注意,更换工装必须完全到位。要求在工作岗位穿着的服装,即使不是其重点,例如帽子、鞋子、领带、领花或手套等等,也一件不准多,一件不许少。
三、 验货补货
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营业员,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准备,便是需要验货和补货。
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为了检查一下自己负责销售的商品是否在具体数量上有所缺失,二是为了检查一下自己负责销售的商品在质量上有无问题。在进行验货之时,发现商品出现缺短,应及时报告。发现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如肮脏、破损、腐败、变质、发霉等等。
四、 检查价签
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标价时,通常要求一类一签。对于大件商品,还应做到一件一签。为防止差错,标价时最好使用打码机打码,尽量少用手写。字迹要大小适度,要使服务对象在距离两米左右处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标价的标签应当采用一致的格式,其内容主要包括“六标”。即必须标有货号、产地、品名、单位和单价。在具体制作价签时,要做到“六标”齐全,并且还要防止名与实不相符的“错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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