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百货劳动纠纷案终审被判赔偿员工12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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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百货入驻厦门明发广场以来,先后被厦门市工商部门处罚(如;2006年12月及2008年6月),以及被厦门市物价部门处罚(如:2006年10月及2008年5月);又因在厦门明发广场门口私立广告灯柱成为被告而败诉;本次又因违反国家劳动法规被公司员工告上法庭,本次厦门中院判决下达之后,曾遭受新世界百货欺压的新老员工无不拍手称快。
本次有员工将新世界百货告上法庭的主要原因,是新世界百货严重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根据二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入职新世界百货两年来,新世界百货一直没有跟该名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2、 新世界百货两年来一直没有帮该员工购买社保; 3、 新世界百货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依法给予该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4、 新世界百货克扣该员工超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 新世界百货克扣该员工年度奖金;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所列各项事实都一一予以认定,并判令新世界百货赔偿员工款项高达12万多元。本次判决大快人心,狠狠打击了无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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