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庄河千盛百货一名普通的收银员。前不久丢失了一张团购卡的签购单,签购单的金额是88.6元。我们领导曾经说过,签购单不可丢失,丢多少钱的签购单就赔多少钱。所以我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同时,我的一位同事也是因为团购卡签购单的丢失而赔偿了将近200元钱。在这之前还有两位同事也是因为签购单的丢失而被罚。
团购卡签购单的丢失,丢多少钱的签购单就应该赔多少钱!我个人认为,这样惩罚的代价有些过了!出现了这种情况,应该根据收银业务水平的要求,工作中有疏忽大意的,如团购卡签购单的丢失,就应该给予合理的处罚。应该是对我们收银员公平负责人的处罚。而不是怨声连连的处罚后果!人心不一,人心不一呀!
现在干工作真的很难!服务质量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到尽善尽美,罚得比挣得还多。小老百姓不敢吭声,生怕丢了工作。一个正规的企业,赏既然能做到有数,罚为什么不能做到有度呢?
有理由一定要丢吗?有没有人从始至终一张都没有丢过?
丢失的原因是不是只要认真就可以避免的?
如果认真就可以避免丢失,在那么多人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我们有理由不认真做工作吗?认真也是人应该有的基本从业状态啊。
如果你是老板,面对这样的情况(反复出现简单错误)是不是已经被气的暴跳如雷了呢?
不罚款但如果让你在全体员工大会主席台上念检查算是小惩大诫,你愿意接受吗?
换位思考。飘过。
从人情的角度上考虑,似乎楼主的说法没有错。但是从制度的角度考虑,商场的做法也是正确的。综合考虑,个人认为商场没有做错。
他们定这样的制度,第一不是针对某个人(除非这个人太招人恨了),第二也不是指着这种方法提高收益(毕竟每一笔的数额都不会很大)。我想他的目的是用于威慑惩戒以前犯过错误的和因为不仔细而即将犯错误的人。
根据您对收银的业务的了解,钱已经都刷出卡外了,只是少了顾客签字的单据。似乎看上去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一张没有什么用处的签单为什么银行却要求留存呢?我估计可能是作为证据吧(纯属个人瞎猜),一旦出现了问题,这个就很重要了。丢失了签单,怎么能说明问题在谁呢?
或许这种处罚对于错误有点重了,但是大惩小戒或许也是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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