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网联商论坛 → 贴子
阅读 []     跟帖 1, 分页: [1]  底部
 主题:[分享]东莞工厂炒人五损招 软禁员工逼填“自愿”  
西瓜

   
   
   文章:270
   回帖:2076
   金钱:1486
   积分:7114
[分享]东莞工厂炒人五损招 软禁员工逼填“自愿”
 

“炒鱿”,意即辞退员工。在东莞这一工厂林立的城市里,每天都有打工仔被工厂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辞退,有人无奈接受,有人忿忿不平,更甚者采取“散步”、“巡城”等方式寻求社会关注,但这些都不是正常的现象,甚至将危及到社会稳定。有鉴于此,本报记者根据近期整理的采访材料,归纳出东莞工厂的“炒鱿损招”,还请来东莞“头号炮手”肖功俊畅谈他对这些“损招”的见解。
  损招1
  抢病历
  余先生在石鼓某服装厂做机修工作已有10年,对于一些分外的任务,他从来没有推托过。今年6月19日,该厂性格比较暴躁的黄经理要求余先生做不属其岗位职责的磨铁工作,余先生拖延了一点时间,便被黄经理辱骂,余先生心中不服,反骂黄经理,竟被一旁的公司总务张某一拳打倒在地。事后厂方带着余先生到医院检查,检查后的病历却被厂方抢走。“以前发生过员工拿病历要挟工厂赔偿的事,所以他们防着我。”余先生说。记者在当时为余先生检查伤势的医院处,查询到关于他“被打”以及“多处软组织受伤”的病历记录。两个月后,厂方无故中止与余先生的劳动关系,但他的合同期应至2015年。“辞退我一分钱没给,还欠我一个月零二十一天工资,但我的病历被他们抢走了,要告也没有证据。”余先生说。截稿前,记者无法联系该服装厂,双方仍在进行劳动仲裁。
  损招2
  放病假
  阿松(化名)是虎门沙角管理区某厂一名“打工仔”,4月24日因病到虎门太平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即尿毒症。得知病情后阿松随即向厂方提出三个月的病假,当时厂方并未拒绝。
  经过三个月的治疗,阿松病情稍稍好转并回厂开始工作,此时,他突然接到被解雇的通知,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寻求支援,厂方最终以3000元的补偿价中止与阿松的劳动关系,阿松由于一个病假而失去了生活和医疗费用的来源。
  损招3
  软禁
  阿良(化名)是一名来自北京的大学生,7月21日到横沥镇某耀工艺制品公司上班,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辞工,未得到厂方批准。随后,厂方对阿良作出软禁、恐吓等行为,逼使阿良接受厂方自定结算的工资,离厂后还遭到莫名袭击。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李是长安某厂的员工,8月6日,他和其他一百多名员工同时收到厂方的“辞职单”,厂方要求他们填写并提出“自愿辞职”。所有员工中只有小李和另外两名员工不愿填写“自愿辞职”,并意图离厂寻求当地劳动服务站的帮助,厂方于是当场限制小李等人的行动自由,规定其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厂,致使小李无法寻求帮助。目前,小李等人已正式“被辞职”。

损招4
  “工作懒惰”
  陈先生于8月11日被公司以“工作懒惰”的理由辞退,并罚款200元,一个月工资被拖欠。陈先生曾在高埗民好电子当仓库组长。在他入职前,公司承诺每个月给他1700元底薪和600元——800元奖金。入职后第一个月,陈先生工资仅有1600多元。因不满工资待遇,陈先生于今年7月5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公司那时缺人,他们就拖着我,批我在8月6日才能辞工。”
  8月6日以后,陈先生看公司还不给放人,工作态度就很懒散。8月11日,公司以“工作懒惰”的理由辞退陈先生,并处以陈先生罚款,也不给他工资。陈先生向劳动局、报社等投诉以后,被公司老板、业务经理等人在厂里打伤。陈先生最后向派出所报警,获得医药费、被拖欠工资等赔偿。
  损招5
  换岗位
  在石材公司工作了九年的老员工姚先生,8月13日被公司通知要调动他的工作。姚先生自认是因之前和主管有两次争吵,所以要被换岗位。姚先生说,当时厂长答应给我换的岗位工资不会有太大改变。
  姚先生后来被告知要换到一个工资只有他之前岗位一半的新岗位。他向上级反映不满后,又被通知上面不会给他安排岗位,要他自己去别的部门找岗位。目前,姚先生和公司还在协商中。
  “炮手”开“炮”
  “损招”促使劳动者“流氓化”
  关注工人权益多时的“头号炮手”肖功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东莞企业辞去员工多是使用“损招”,最常使用的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企业为惩罚员工,给员工放假,在放假期间员工无工资、无奖金,次数多了员工感觉赚不到钱,只能自动辞职。而劳动法对这种惩罚方式并无约束。”他说。其次是冷落员工,将其架空,员工不能行使应有的职权。或是故意卡员工的工资,使其自尊心受伤害后自动辞职。比如,你公司有五个主管,老板谈生意时就带着四个去,就是不带你,也不告诉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你自己都觉得脸上无光了。第三种是对员工的工作成果‘挑刺’,批评甚至训斥员工,让员工觉得‘不如辞工好了’,这是故意找员工的茬。”
  肖功俊还称,被无理辞退的员工通常会通过几种方法维权。首先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但劳动部门或村里的劳动服务站在解决劳资问题时效率很低。员工想要拿到赔偿要经过投诉、仲裁、上诉等几个环节,历时一两年之久,大部分员工经不住这么长时间的拖延。另外,有的员工会联合起来,以群体事件的方式获取赔偿,这种方式往往最快解决问题。肖先生认为,造成这种结果和政府部门不正之风密切相关。“我去办事时,好好跟他们说都没人理,每次都要拍桌子,事情一下就解决了,很多问题申诉法律解决不了,只有采取群体事件才能得到最快的解决。”肖先生说,“但这样会促使普通劳动者流氓化了,让人觉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要避免“损招”出现,肖先生认为企业和员工都应该反思。“企业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己的实力、利润,那么也会对员工好点了。员工也要自己定位好,时刻想到为公司创造效益,当你创造的效益大于你拿的工资时,企业也不会辞退你了。”肖先生说。


---------------------------------------------------
每天为明天
2010-08-20 15:16
编辑

跟帖 1, 分页: [1]   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