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品牌合同扣率10%,参加商场满300送300券活动。
只接券不送券的情况如何结算不至按合同扣率产生亏损。
由于商家强势又因预估该品牌券额流向明显,与商家洽谈满200接200券(又送又接),如何结算?
如果是满200接100券(又送又接)呢?
只以2:1接券不送券呢?又该怎样结算。
送券活动在某专柜亏损与否是不能用理论数据来计算的。在满多少送多少的活动力度确定后,只能通过算大帐来测算预估的毛利率。因为不同的送券力度、不同的专柜扣点、不同的销售额、不同的券的流向都会直接影响实际的毛利结果。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某专柜在什么情况下会亏损,你只需知道,当某专柜的收券金额超过销售乘以扣率得到的毛利金额就亏了。
比如:300送300,扣率10%的专柜,如果当日销售1万元,毛利1000元,如果收券额超过1000就亏损了。但帐不能这么算,送券活动一定是2笔销售,你收的券肯定会来源于某专柜,所以,实际的亏损与否一定要计算从送到收,两笔销售的综合结果来算的。
把这个道理想通了,其它的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实际的帐当然该像老兄所说的这般来算,这点我明白。
只是作为甲方(商场)而言,理论结算扣率该如何来计算。
比如:300送300,合同扣率10%的某品牌,商场强势,5X90%=45%,按45%结算,也就是增加到55%的扣率才能保证按合同扣率不至于亏损。
此例即这般理论值与商家洽谈,而一楼的情况呢?还望老兄指点一二。
企业不同、营销节点、时机不同核算活动成本(即加扣)方式都略有不一。但店一般都有分类管理方式,如果不幸你的牌子被分在“营销贡献”里算的在清也是白搭。又说回来如果联营合同扣率是10%,那98%的活动你不会参加,呵呵,因为这一类不是黄金珠宝烟酒,就是奢侈品或特业。
百货店一般的原则是:在送券时收回成本,收券时创造毛利
首先,我没说过是乙方(商家),我仅仅是举个例子讨论按甲方如何结算扣率。
此算法是保证商场结算金额与平时持平为前提:
300送300,商场得:300*10%=30元,厂商得:300-30=270元,活动扣率应为:1-270/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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