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内的厂商驻场人员是指场内由供应商派驻的,旨在推介供应商商品品牌、促进特定品牌商品销售的促销人员.当然,其派驻行为是经由零供双方协商同意的.对于驻场人员如何管理,或者说如何使用,一直以来是零供双方容易引起矛盾的焦点之一.零售商认为,驻场人员由卖场管理是双方确认的,由其在适当的时候替卖场做些推介和促销方面以外的工作,如清洁卫生、防损防盗甚至商品装乱卸等是完全正常的;而厂商认为,驻场人员的工资由厂商支付,派驻目的明确,不应该做其职责以外的工作,也没有时间去做额外的工作.因此,如何做好驻场人员的管理是事关零供关系和谐的大事.要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主要是如何处理好卖场、驻场人员、厂商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定位.关系顺了,定位正确了所有问题将迎刃而解. 首先,卖场一方应该认可:驻场人员确实是由厂商支付的工资,其主要职责是完成厂商赋予的品牌推介和商品促销工作.因此卖场安排给驻场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其完成厂商赋予的主要职责.比如,商品销售高峰段去调动驻场人员离开促销台等,这是不恰当的.必然会引起厂商的不満,驻场人员本人也不愿意.同时,卖场认为驻场人员是由其管理的,这点当然没错.问题是卖场在平时工作中,把驻场人员当"自己人"调动和安排,为已所用,那么,在零售商分配员工福利时,是否也把他们"视如已出"了呢?比如,过节发放慰问品、评先、奖优时有把驻场人员视为卖场平等的一员吗?如果,卖场在生活福利、培训机会、文娱活动等等方面都"一碗水端平".那么,在工作中,在不影响其完成厂商安排的任务的前提下,让驻场人员协助卖场做一些"额外"的工作,也应该是可以获得认可的.无论是厂商或驻场人员本人都无可置喙了.有时候,由于卖场人员流动性大,往往驻场人员对卖场、对商品、对顾客比卖场内的正式员工还熟悉.
其次,站在驻场人员本人的角度,"我们拿谁的工资为谁服务"这也没错.但是,我们天天在卖场上班,朝夕相处是有感情的.在卖场人手一时不够的情况下,施一下援手也是情理所在吧.说不好,我们一时离岗有顾客买"我们"推介的商品时,卖场其他员工也一样会"报之以李"的.何况卖场对咱不簿,没把咱当外人.如果我们的一些微小的付出能让卖场管理方高兴,厂商也满意,从而为促进和谐的零供关系作出一份贡献.何乐而不为呢.
很多时候,驻场人员认为自己是夹在零售商和厂商之间的夹心饼.其实事在人为,做好了我们是他们之间的润滑剂.零供双方由于各自利益之所在矛盾是难免的,驻场人员完全可以利用我们的特殊位置,在协调双方的关系上大有可为.比如,厂商促销排面的维护往往是双方争论的焦点.聪明的驻场人员可以充分既利用熟悉卖场运作和现场实情又了解厂商的真实诉求的条件,在维护好厂商利益的同时又可以争取到卖场的认可.做好零供双方的桥梁和纽带.关系理顺了,驻场人员一定是零供双方的"香饽饽".
关于厂商,如果品牌的推介和商品的销售都有保障,驻场人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卖场做些工作既能博得零售商的欢心又能进一步让驻场人员融入卖场,从而有效地确保厂商派驻人员完成其职责和维护厂商利益.这种"三赢"的局面不正是大家所乐见的吗?因此说,只要是零供双方都有站在对方立场和合作大局的高度看问题,给驻场人员一个相对独立自主的空间.那么双方的合作只会加强和提高.
有些卖场把驻场人员视为"眼中钉",脏活、累活非驻场人员莫属,似乎他们是永远不用付钱的免费劳动力,不用白不用.动不动以辞退相威胁,造成驻场人员敢怒不敢言.这样换来的是在他们遇上顾客只要不是买自己推介的品牌时,爱理不理甚至恶语相向.怎样能损坏卖场利益和形象他们就做什么.千方百计向厂商投诉卖场的不是.也有驻场人员自以为我会卖商品,有业绩,谁也不怕,谁的话也不听,"老子天下第一".甚至两面三刀搬弄是非.搞得零供双方剑拔弩张.辞掉又怕影响业绩,不辞掉怕影响合作关系.当然,也有厂商经常以厂家有规定为由,对驻场人员这也不准那也不行,一发现驻场人员离开促销位置就处罚.把厂家利益与卖场直接对立起来,使得驻场人员左右为难.以上凡此种种,都是影响合作之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