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山东吞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垦利银座店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15日,东营消防支队垦利大队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罚款26万元。
近日,垦利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银座商城垦利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垦利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山东吞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贰拾陆万元的处罚。11月15日下午,垦利大队执法人员到达垦利银座店建设工程现场,向山东吞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宣读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没有提出异议,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