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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乘扶梯跌倒致骨折 超市赔偿医药费

 
阿莱斯

 积分:64  金币:32
 发表于 2012-12-13 22:26 | 只看他
楼主

余姚的童女士去华润万家超市购物,乘自动扶梯下来时不慎跌倒,造成右脚脚踝骨折,这一病就是三个月。人是在超市购物时摔伤的,童女士要求超市方赔偿损失,这场纠纷一走就是三个月。7日,经过余姚工商协调,超市方赔偿了童女士医疗费和营养费共计2000元。

  超市购物扶梯上摔断脚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童女士距离脚摔伤时间也已过去三个月了,可是她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落。童女士说:“脚踝处还是有点肿的,不敢长时间走路,自己还是小心点为好。”

  童女士今年49岁,9月3日,她在余姚丈亭镇华润万家超市二楼买了壶酱油和几味调料后打算下楼,乘斜坡式的自动扶梯下来时,不慎跌倒在电梯上。“扶梯在运行,当时我嫌自动扶梯速度太慢,就顺着扶梯下来的方向走了几步,没想到重心不稳就摔倒了。”童女士后来回忆说,“上了年纪真是摔不起,摔倒时就感觉脚疼,没想到还断了骨头。”

  随后,童女士打了家人的电话,家人把她送到了丈亭镇卫生院拍片检查,发现右脚脚踝骨折了。

  工商帮助童女士讨公道

  童女士先看了病,等过了两天后,她的丈夫陈先生找到了丈亭镇上的这家华润万家超市理论。陈先生认为,人是在超市购物时摔伤的,超市方应当在消费者进行购物消费的时候保障其人身安全,因此超市方应该负全部责任。

  可是超市方认为,童女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搭乘自动扶梯时,对自行走动有可能发生跌倒应该有预见和防范的能力,而且超市也在自动扶梯处悬挂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因此,超市方认为超市并不必负全部的责任,童女士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所以只同意赔付童女士医药费,拒绝承担其所提出的误工费要求。

  陈先生找到了余姚丈亭工商所,请求工商介入调解。因为当时童女士的脚还需继续治疗,所以工商建议童女士先把脚看好了再谈赔偿问题。

  如今三个月过去了,童女士的脚也好得差不多了,她和丈夫陈先生再次找到了丈亭工商所请求主持公道。

  童女士拿出看病记录发票,要求超市方赔偿其全部医药费及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共计人民币3600元。但是华润万家超市丈亭店还是坚持只赔偿1600元的医疗费。自动麻将机遥控器www.tianxiangmj.com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好在丈亭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超市全额赔偿消费者童女士所花医药费外,适当补偿给童女士一定数额的营养费,共计2000元。童女士表示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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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麟

 积分:1734  金币:8327
 发表于 2013-01-31 15:00 | 只看他
2楼

各自承当相应 的责任

Nile

 积分:6758  金币:3244
 发表于 2013-04-06 13:59 | 只看他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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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把超市的经营给搞上去!——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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