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  贴子
  |  

主题:农贸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处罚不文明经营行为管理规范

光影建筑设计

积分:26  联商币:13
  |   只看他 楼主
农贸市场管理—违规处罚的补充内容

1.农贸市场管理—除蔬菜自产自销式的经营户,都应到正规批发市场(批发商)批发,应取回有效票证,严格遵守商品准入制,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遵守食品安全所有法律法规,遵守有关“限塑令”规定等。凡在自由交易区购买,经上级和市场检测室检测为不合格商品的,除收缴销毁全部商品外,市场检测费概由经营户承担。

2.农贸市场管理—凡站立在柜台内,应统一按市场规定着装(分夏冬装),不应自由着装,不应在公共场所光身。品牌单位的店铺员工着该单位营业员装。

3.农贸市场管理—亲戚朋友探望,禁止站在营业柜台内(着装的例外)。经营户要劝阻消费者进摊内,否则也视作违反着装规定。

4.农贸市场管理—经营人员持《健康证》上柜台,外人不应入柜台代理买卖。

5.农贸市场管理—经营户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员监督、劝告和管理。



6.农贸市场管理—经营户应将各类车辆停放到指定地下室或停车处。临时卸货,宜有序停放到市场和保安指定地点,并服从管理员、保安员的分类放置规定。严禁占用其他停车场和北侧通道。任何时候禁止车辆进入经营区。

7.农贸市场管理—严禁在市场经营区和周围区域便溺。父母对子女便溺也负有教育责任。

8.农贸市场管理—严禁水产、蔬菜经营户向通道倒水、洒水。

9.农贸市场管理—遵守市场其他规章制度和临时通知。

10. 农贸市场管理—对违反上述9条规定,发现一次扣50元;二次100元;三次200元(并记入经营户卡片和文字电子档);对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将停摊一周直至取消摊位租赁资格。

杭州光影多年来与业内众多精英人士与农贸市场管理方致力于全力创新农贸发展的新理念,专注农贸市场创新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从调研定位、装饰设计、招商代理、运营托管,探索出农贸市场开发一站式解决方案。**0571-28120373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