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闲娱乐类商户中,以承受租金为2元/平米/天以下租金范围的商户居多,占到总量的57.6%。此外,能承受租金为2~3元/平米/天的商户占21.6%,能承受租金为3元/平米/天以上的商户占20.8%。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娱乐、休闲的需求随之增加,促进了娱乐休闲业的迅速发展。休闲娱乐业态属于目的性消费,例如影院和健身中心等,都是吸引客流的典型业态。休闲娱乐业态在购物中心中充当次主力店的角色,商铺面积较大,对店铺的展示面没有过高的要求,在吸引客流的过程中,提高了抵达过程中其他小型商铺的曝光率。因此,商场在引进休闲娱乐业态的同时,可以消化一定的死角面积,并促进商场其他消费,对其租金要求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