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偷窃者必须在确认商品仍然在其身上未被转移并且当事人未买单出了收银区域(根据法规要求当事人必须在有意藏匿的情况下带着未买单商品走出营业场所大门才能认定其偷窃行为)方可在不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请其配合处理
2、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可报警并将其留在商场
3、如果当事人配合处理商场必须在适当时间内处理完毕(只能将商品留下或由当事人对所带商品买单但不能进行任何处罚)
4、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为惯偷可立即报警处理,如果金额较小频繁报警会使店方与管辖派出所的关系较难维护(可与派出所沟通被盗多少钱即报警处理)
5、在将当事人拦截后可通过语言沟通看其是否曾在本店实施过盗窃,如有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谓以前的商品买单
关键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必须有证据支持,否则一旦遇到恶意滋事者商店会很被动甚至会因此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