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月17日表示,正连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起草制定有关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该规范即将出台,内容会涉及扣点、收费、账期、损耗、风险管理等多项零供矛盾中的敏感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联系到主要起草制定该规范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其相关负责人透露,规范中会把一些长期存在的敏感问题明确化规范化,制定出一个标准,其中涉及的大方面包括扣点费、账期时间、促销规范、损耗管理、风险转移等。
“最值得关注的是收费问题,收费包括很多种类,比如进场费、理货费等等,我们这次制定的规范中不是绝对不允许收费,而是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比如哪些是应该收费的,哪些收费项目是不合理进而应该被取消的,简单来说是对不合理收费的一种约束。但规范的细节内容现在还不便透露,相信近期该规范就会正式出台。”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还透露,接下来其还将打造一个零售商和供应商的网络交流平台,这样可以将一些中小供应商的问题直接反映给大型零售商高层。
记者在采访后了解到,欧尚、大润发这类基本不依靠渠道收费获得太多利益的零售商是十分支持新规范的,因为恶性的低价促销或者过多压榨供应商对零售商本身并没有好处,只会使得全行业利润下滑。但家乐福这类主要依靠渠道收费、扣点等获利的零售企业则可能未来由于新规范的出台而减少利润。
同时,部分零售商的账期较长,一旦执行新规范,则积压资金会减少。供应商则大多支持新规范,但也担心执行和违规处罚力度是否够强。
本报讯(记者周宇)昨天,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对《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四条做出解释,表示不再要求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使用打码机在每件(每个)商品或其包装上粘贴价格标签,但要分门别类明码标价。
日前,河南郑州几家大型超市因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在商品上粘贴价格标签,被河南省物价部门处罚,河南多家大型超市遂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意见。昨天国家发改委即对此事作出回应,不再要求超市在每件商品上粘贴价格标签。
国家发改委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程度提高,超市等零售交易已由原来的手工收费改为电脑按商品信息条码计费,因此原来的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要求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使用打码机在每件商品或其包装上粘贴价格标签。
但是在商品陈列柜(架)处,经营者应当区分商品种类,按照相关规定标明价码,同时采用条形码、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等灵活便捷的方式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