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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便利店售药”获政策支持:放宽执业药师要求

诸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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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便利店售药”获政策支持:放宽执业药师要求

9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通过前期市、区多个部门围绕便利店售药项目布局、推进、落实等关键问题的充分调研,目前,已为北京市范围内便利店销售药品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充分调研和安全论证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坚持标准、确保安全,质量优先、兼顾便利,试点先行、企业自愿’的试点工作原则。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较为关切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一是放宽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二是售药便利店豁免相邻药店间距要求。三是要求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满足药品陈列、摆放和储存要求,适当放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摆放要求。”

截止目前,全市取得经营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试点便利店共58家,主要集中在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较好地满足了市民求医购药便利性、多样性需求。

据了解,市药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全程跟踪服务的原则,组织相关各区认真落实试点方案。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解答、现场指导服务,提高企业的筹备效率;为申请试点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连锁门店可以由总部统一申请、统一验收、统一办理,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全程专人服务;坚持首善标准,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同时,成立工作组实地走访,深入各区强化督查,并建立周报制度,及时磋商解决出现的问题。此外,全市各区也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药监局将持续跟踪现有售药便利店药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在传统药店服务人口密度降低,盈利周期延长的背景下,密切关注便利店试点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向,形成便利店售药与传统药店的有益互补,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一站式购买生活用品和药品的便捷。同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固化形成制度措施,为全市推广打牢基础。”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 王晓然 赵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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