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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15:狗咬人的日子!

ss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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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楼主
今年8.15,是我国家电行业“狗咬人”的日子。拿了“风投”的钱就得为人嚎叫、吆喝,是典型的有家的“走狗”!大部分消费者被蒙骗,这是一次违法的营销战: 兑现承诺,涉嫌不正当竞争;不兑现承诺,涉嫌价格欺诈。政府应该严惩这些无良企业,并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范: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 《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5.刑法条文:           
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231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国的经营者太无法无天,有了几个臭钱,自以为是得一塌糊涂。这样下去,政府应该对这些企业依法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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