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通知商户续签合同,前提是要先签一份承诺书。承诺书的大致意思是,商户要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收回违反规定的商铺。面对这样的续约条件,在华孚城隍庙商业广场租了三年的吴先生无法接受,他觉得这是“霸王规定”。
想续约先签保证书
三年的合约快要到期,二楼商户吴先生接到合肥华孚城隍庙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如果想续约要在3月底前去签合同。吴先生如约而去,管理公司首先递上来一份承诺书,称只有签了承诺书,才能续签合同。
承诺书的大致内容是,商户要严格履行合同,在该管理公司规划业态范围内经营。如果在其规划业态内发生经营非业态商品的行为,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吴先生说,起初华孚城隍庙广场的人气不高,自己一直在做亏本生意。现在好不容易生意开始有转机,当然不愿意放弃,只好签了承诺书。“但是管理公司行为是不是霸王行为?”
刚签约就收到搬迁通知
签完合同不久,大约是4月份左右,吴先生收到消息,由于商场经营区划调整,要将同类型的铺子集合在一起形成合力,他的铺子要从A区调整到B区,“B区的铺子大多还在空着,没什么人气,搬过去我肯定要损失很多客户。”
记者走访了部分的二楼商户,他们都签订了承诺书,其中有一些商户面临着搬迁,并且担忧流失老客户。
“如果能不搬,我们当然不想搬。”收到搬迁消息的商户们有些不情愿。他们很后悔签下承诺书,“因为根据承诺书的规定,不符合管理公司规定,公司可以收我们的铺子。从目前来看,我们怀疑这就是管理公司设好的一个‘局’。”
公司表示做法合理合法
带着商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该公司区域经理周先生,他负责二楼商铺管理。“我们的合同和承诺书都符合法律规定。”周先生说,二楼确实有部分商铺面临搬迁,因为公司对该商业广场准备进行业态调整,将同类型的商铺集中经营以便形成规模效应。
在签合同前,周先生表示,公司就已经将业态调整计划告知了商户们,而签不签绝对不强迫,双方公平公正协商。承诺书的内容没有问题,它是由法律顾问起草的。
周先生承认,B区的人气不太好,对于部分将迁过去的用户,商场会给予一定程度上的优惠,但是是有底线的。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胜表示,承诺书上的内容针对的是商户要服从公司管理,并没有限制商户的权利,比如强制规定商品价格、经营品牌等,而该承诺书是公司续约的一个“条件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因此算不上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