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集团出台信访监督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1-04-18
出台《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确定信访监督范围是: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违反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进行初核或初查的问题;一个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需要引起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人员重视的问题;信访监督主要采取函询、信访谈话、建议召开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信访情况通报、委托下级党组织监督以及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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