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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田林商业街疯狂“添奶”事件

我不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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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名为“田林街事件”的视频在网上各大论坛疯传,视频中是一名男子猥亵一名意识不清的女子。在视频中,有多名路人经过,还有身穿制服的保安出现,但却无人上前制止,视频一出,引起网友的热议。

  这段视频总长38秒。视频一开始就是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牛仔裤的女子躺倒在街边的一家小店门口,弯曲的双腿伸到人行道上,女子旁边一身穿黑色长袖的男子蹲在她身旁,女子的上身裸露在外。稍后,男子低头呼唤女子,脸色平静。此后,该女子似乎略微有意识,并无力地挥动着右手,但最后还是瘫软在地。接着该男子低头对女子做不雅动作,并用右手挡住了自己的脸部。此时一个身穿制服的胖男子站在旁边停了几秒,转身离去。视频中,黑衣男子的夸张行径让拍摄该段视频的路人也被吓得大叫,有多名路人从两人身边走过,但并未有人进行制止。

  后经证实,“田林街事件”发生在4月30日下午3点半,地点为田林路某号门口,事发当时一男一女均处在醉酒状态,有人曾出言劝告并报警,两人随后被警方带走。对于这样的事件,法律上有没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和约束?东方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

  富敏荣认为,在事实还未明晰的情况下,应该从几个方面分析,而关键在女方是否愿意。“首先要判断在这一事件中,女方是否愿意,如果两人是情侣、夫妻,女方是愿意的,那就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但如果两人只是认识,是一般的同事、朋友,就存在一个侮辱的问题。”富敏荣说,如果男方是利用醉酒的情况,或者故意灌醉对方,在公共场合对女方进行侮辱,而女方因为醉酒无法反抗,那么,出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考虑,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即便男方同样醉酒,也不能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在田林路上的一幕,让许多网友想起了此前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行为艺术”,并引发了相关的讨论,“行为艺术”是否也应该在每个公共能接受的“度”内实施?对于这个问题,富敏荣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假设发生在田林路上的事件是所谓的行为艺术,两人假装醉酒,用这样的举动吸引公众关注,表达诸如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意愿,对于这样的表达权我们应当给予保护,但在保护他们表达权的同时,我认为,表达也应该有个度,不能侵犯道德底线,像这样的表达显然是不合适的。”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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