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香港购物的同学留心了。香港旅游事务署新发布了《内地赴港团体游游客须知》。根据该规定,今后内地游客如在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购物后不满,可于购货日起计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且不需要任何理由。登记店铺如果两年内无理由拒绝退款三次,将被取消登记资格。 (来源:环球企业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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