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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最近本人发生了件很郁闷的事,前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广东奥飞动漫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说我们侵犯了他的商标权及专利权,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3月我们在杭州东站市场自采了一批玩具,其中有十个超甲战士风鹰剑,去年7月13日有几个顾客够来购买了这个玩具,并开具了收据及公司印章,就在前天本人收到法院的传票,说该公司告我侵犯了他的权利,未经它的允许销售和他类似的玩具(他的玩具应该是 铠甲勇士)先告我赔偿他的损失共计9万元左右, 对于这块我不是很理解, 我只是超市方只负责销售,再说该玩具3C及其他标识均有,包括进货单也有存根,那么就算侵权也是超甲战士生产厂方侵权啊,那我作为销售方又不知道这属于侵权商品,所以决定起诉,敢问各位有没有什么宝贵建议,借鉴一下,本人将感激不尽。 另外提醒同行,现在市面上的喜洋洋系列 及铠甲勇士都要小心点,现在有帮人专门靠找茬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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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超市是有责任,但并非主要责任方这要责任方为生产厂家。(你不能只要是商品都往回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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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按照法律的程序你们应该先证明自己的清白,再起诉他们。拿出正当合理有说服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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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今天刚得到一个准确消息,原来整个宁海有22家超市都被起诉,有得卖奥特曼 有的卖喜羊羊 等等,但起诉人都是同一个人,购买日期都在去年的7月份,大多都是庭外和解陪个6000至8000多点的10000左右,现在我找了个律师将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提交给他,而且以前那22家也有起诉的意愿,说实话其他倒无所谓只是不愿意看到这帮人靠这点赚钱, 对于玩具这块作为超市方我们又怎能知道他是否侵权,该有的标识都有,自从出了这个事,我得到一个经验,不管是食品和百货在于供应商合作时都应签好合同明确各自责任,所有的进货单全部存根且必须有公章, 经过昨晚的努力我也把2年前的进货单翻了出来,在此仅提醒同行不要吃同样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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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我们也接到了一摸一样的传票也是这个公司 这些人就是靠这个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