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男人,自称为家乐福的安保经理,姓余,出来协调的,协调着协调着就开始嘲笑我丢人现眼了
2011年8月28日晚,我们去天通苑店家乐福购物,一共一次性消费购买28件商品,其中一袋4kg狗粮和一个大整理箱在30元以上,其他零食均为20元以内。后来得知当时结账时候有2件东西(购物篮中)未淘净,被钱包覆盖在自带购物车底层。(因为一台购物车已经装不下所买的商品了,之前我们每周购物也都是放不下的放自己带的购物车内,但每次都有结账人员帮忙掏出,我们并未反对,彼此信任第一)。
这次消费全额共计330多元,家乐福购物卡全额消费,一分现金未花。车推出警报器也未曾提醒报警,但出了结账台10米远后,一名人员就呵斥“东西还要吗?”并拉着我们的车就走。我们强烈反对,问其原因,他说“你们偷了肉”。我们核对小票后发现没有肉和口香糖的结账。然后他从我们自带的购物车中翻出东西,并骂我们丢人现眼的东西。内保警察出现恐吓说可将我们拘留,让我们认罪。对此我表示强烈愤慨,因为没有买全我们的商品,结帐员为什么不提醒消费者,协助消费者装袋子或装车,否则也不会因人多杂乱催促而忘了小东西未掏净购物车;二,报警设备为什么没有报警提示消费者;为什么我们面对的“超市打手”没有工牌没有工服,态度还蛮横指责消费者是小偷,并出口就“你丫的”;质疑这是否是商城碰瓷新方法?希望大家以后去家乐福保护好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不要遇到这帮不讲道理的人。(jialefu0828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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