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盗窃露馅欲掏2千元“私了” 日前,一男子黄某到济批发服装,因在超市盗窃商品被发现,为逃避处罚,他表示愿拿出2000元与工作人员私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随后,黄某被青年公园派出所民警带回审查。11月16日,黄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
16日下午1时许,在省立医院附近一大型超市出口处,一没有购物的中年男子在通过结账口时触发了防盗警报器,疑为身上携带了未经付款的货物。见状,超市工作人员马上将其带至办公室进行询问,该男子很快承认自己确实盗窃了一价值60余元的饭盒。随后,该男子将随身提包拉开,在厚厚的几层报纸中取出了未经付款的饭盒。在其取饭盒时,工作人员还发现,该男子腋下还偷偷夹着一包价值20余元的核桃仁,经查,该货品也未经付款。
见状,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听闻对方报警,该男子立即慌了神,表示自己愿拿出2000元钱给该工作人员,但求此事能够私了。被工作人员拒绝后,该男子神情激动,在办公室内坐立不安。接警后,青年公园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该男子自称姓黄,今年42岁,在济宁市汶上县文化局一下属机构工作。因家庭矛盾和妻子离异后,他的生活一直很拮据,便琢磨着做点生意贴补家用。11月13日,他乘车来到济南,准备批发些服装带回汶上,但因一直没找到理想的服装供货商,几天过去,他身上所带的钱财渐渐花完了。11月16日,黄某在随身携带的提包中塞了几层厚报纸,准备将超市物品裹进报纸中,从而“骗过”超市的防盗报警器将货品偷出。不料,他第一次下手便被“逮了个正着”。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