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08:05:00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我平时就挺喜欢喝酸奶的,看到有赠送的优惠,觉得挺划算,就立马买了。”许女士说。可是,当许女士将奶拿回家时却发现,在她看来很实惠的“赠送”居然有问题,赠品酸奶已经过期三天了!当时就忘记看一眼赠品的保质期了,真是防不胜防。
买桶酸奶还带赠品,貌似很实惠,没想到“赠品”居然是过期商品。11月30日,市民许女士在统一银座超市购物时就遇到这样令人气愤的事。据省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像许女士这种情况,国家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以得到10倍赔偿。然而,直到11月30日晚上记者发稿时为止,统一银座方面仍没给出解决方案。
酸奶带赠品,看着挺实惠
但赠的居然是过期商品
11月30日下午,市民许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当天在统一银座超市购买了一桶品牌原味酸牛奶,其赠品竟然是过期货,许女士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并第一时间拨打了投诉电话。
原来30日下午许女士在统一银座超市经十路店购物时,看到店内1.1kg的伊利ABLS益生菌原味发酵乳正在搞促销活动,还随奶附赠两盒草莓味的伊利畅轻优酪乳酸牛奶。“我平时就挺喜欢喝酸奶的,看到有赠送的优惠,觉得挺划算,就立马买了。”许女士说。可是,当许女士将奶拿回家时却发现,在她看来很实惠的“赠送”居然有问题,赠品酸奶已经过期三天了!
“以前听说这样带赠品的奶很多都是‘临期’商品,所以我买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下原味酸奶的日期,发现还没过期。当时就忘记看一眼赠品的保质期了,真是防不胜防。”许女士感慨道,“一直觉得统一银座挺正规,不像那些小门小户的商贩。没想到这次居然会买到了过期酸奶,虽然不好说这个‘隐蔽’的做法是不是故意的,可这样的商家以后还怎么能让人相信呢?”
店长称:“要先向领导请示”
截至发稿一直没拿出解决办法
在许女士购买的酸奶包装上,记者看到两盒赠品酸奶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1月7日,保质期是11月27日,这也就意味着许女士购买酸奶时,这两盒酸奶已经过期三天了。“超期三天都没发现,难道统一银座没有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商品日期吗?还是他们故意赠送这样的过期酸奶呢?”许女士说。
就许女士的购物遭遇,30日下午,记者拨通“统一银座”的800客服电话了解情况。客服人员在得知情况后,告诉记者自己只是负责接听电话,具体情况要由店铺工作人员出面跟记者联系。
随后,统一银座经十路店一位姓周的店长给记者打来了电话,想确认一下许女士是不是在自己所在的店铺买了过期酸奶。
当记者与周店长沟通了店铺位置,确定许女士确实是在该店购买到过期酸奶后,周店长以“要先向领导请示”再跟记者联系为由挂断了电话。
然而,直到30日晚上记者发稿时为止,始终没有接到统一银座方面打来的电话。
买到过期商品
可要求10倍赔偿
就许女士的购物经历,记者采访了省消协的工作人员。据了解,虽然许女士是购买的赠品出现过期问题,但是在“三包”问题上,赠品绝不是“二等公民”。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赠品和商品同样享受国家的“三包”规定,商家承担和商品一样的义务和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省消协工作人员说。
消协工作人员建议许女士可以直接持购物发票去统一银座门店要求十倍赔偿。如果店家拒绝的话,许女士还可以通过消协等其他方式进行维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好保质期,包括赠品的保质期,以免发生消费纠纷。如果发现自己购买到超期商品,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发票凭证,积极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