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吉之岛事件再升级 业主大会暂定28日举行 12月24日上午,珠海新闻网记者接到报料,部分小业主进入吉之岛卖场,阻扰经营活动。

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小业主阻止顾客结账,要求收银员离开自己的铺位,以致不少收银通道被暂停。除扬名广场二楼受阻之外,三楼、四楼经营正常。一位刚从收银台结账出来的女士,告诉坐在购物车中的小女孩,“有理也不能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太野蛮,会伤害到其他无辜的人。”另一位结完账的女士表示,“小业主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可以维权,但这样堵着顾客肯定不对。”

吉之岛态度:吉之岛运营总监吴小姐表示,已经咨询过律师,法律上在没有一个确定的租约和确定去留决议的时候,它存在一个临时租约,所以,吉之岛希望能够在业主大会表决之前,能够合法的经营,希望所有的业主能够理性的去看待这件事情。面对今天的突发事件,吴小姐表示政府部门能够给他们一个合法、安全的营商环境。对于部分业主要求停业的问题,吴小姐表示,这是小部分业主的诉求,不能因为小部分业主的诉求不顾大部分业主的诉求。并表示,吉之岛从下个星期一开始就会有一个岁末大清货,大概会持续到下个月8号,并透露这次清货跟往年有所不同。
街道办建议:在现场的香湾街道办刘主任向媒体澄清,吉之岛有八百多业主,并没有传说中的三千多业主。并表示已经跟业委会商定,初定为本月28日举办业主大会,计划是在12月28日到1月3日之间进行业主大会表决,由早上9点到晚上9点,投票地点暂时定在香湾街道办一楼综治维稳中心,希望广大业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来投票,所以吉之岛的去留还是要等业主大会投票结果出来之后再说。对于部分业主要求停业的问题,刘主任表示吉之岛有八百多名业主,现在只能先弄清楚有多少业主要求停业,不能因为部分业主要求停业就停业,我们要维护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在没有签约之前,扬名和吉之岛已表态会按之前合同签订的租金标准来支付。
事件背景:12月23日,在香湾街道办组织的业主、业委会、扬名、吉之岛等组成的多方协商会上,吉之岛维持先前开出的租约条件(每年收益在税后是7.01%,由于税法的变动,相当于是7.45%,年限为3年),这与未续约小业主要求的条件——每年收益在税后是8%,年限为6年仍有差距,最后不欢而散。部分不同意续约的小业主表示,由于先前的合约在12月18日已经到期,且未续新约,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表决之前,吉之岛必须暂停营业。
(来源:珠海新闻网 记者: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