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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02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龙岗区坂田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5,570㎡,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5,406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清凉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商业大楼A栋1102房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租赁建筑面积约为35,570㎡。
3、交易总金额:约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
4、租赁期限:20年。 5、生效条件:《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的附件《房屋租赁合同》于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开工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并实际动工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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