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选购食品时,您会不会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这释放出一个信号:这些临过期食品不能再“藏着掖着”了。随后,上海还要求部分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那么,广州的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走访了广州多家大型超市、便利店以及面包店,发现绝大部分都没有对临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而这类食品也常以赠品的方式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更让市民关心的是:企业对过期食品是如何处理的,会不会回炉再造?
临过期食品无提示,多打折促销
“特价销售”、“买二赠一”……市民常见的这样买赠、捆绑的手法,实际上成了超市处理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的流行招数。
前日,记者走访了天河城吉之岛、岗顶百佳、好又多天利店、华润万家工业大道店等,这些超市处理临界食品的做法都大同小异,并没有明确提示,而是把更接近过期的食品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打折促销。
在百佳超市,记者发现,生产日期为2月9日的“畅优尚品发酵乳”(保质期21天)被作为单品销售,价格为4.5元一瓶,但生产日期为2月7日的就被塑料袋包扎起来,作为“买二送一”的商品促销,价格也跌到了12.5元三瓶,即4.2元一瓶。当记者扒开塑料袋仔细查看时,发现其中还藏匿了一瓶2月2日生产的同类产品,还有几天就过期。而旁边的促销员也不断向路过的市民推销这款打折产品。无独有偶,天河城吉之岛店的“畅优益生菌发酵乳”促销买六送一,但送的则是还有4天就临近过期的乳制品(2月17日过期)。
在石牌的“七十一”便利店,门口有6元的营养早餐套餐售卖,包括嘉顿雪芳蛋糕一袋和光明纯牛奶一支,其中,蛋糕为2月9日生产,保质期为6天。如果单买蛋糕和牛奶就分别为4元一袋,3.5元一盒,而蛋糕则更为新鲜,生产日期就“变为”2月11日,可见,其身价也跟着新鲜度上涨。
记者发现,这类捆绑类促销的食品总是“以新盖旧”,把临期食品夹在新鲜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装,或用促销标签把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挡住,消费者不容易看清。
临过期食品专区名不副实
昨日一则消息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市将督促市内20家大型超市总部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把好食品安全关。而在不久前,也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工商局已出台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明确对临过期食品的处理。
在广州市场走访中,记者绝少看到上述专区,仅在好又多天利店发现了一个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专区内不但用醒目的告示牌清晰地标示,告示牌上面还贴有红色的清货牌,货架旁边也贴有“在有效保质期前食用/使用”的温馨提示,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专区内的商品价格很实惠,一款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3日的庆联英伦玫瑰曲奇饼干原价15.8元一盒,现价只需7.9元。除了饼干、花生油、方便面、等食品外,货架上还有护肤品和洗涤用品等。
但该区域有些名不副实。记者发现,其中一款保质期为18个月的金龙鱼芝麻油离过期时间还有16个月,而另一款名为“乐滋桃脆片”薯片也还剩1年才过期。许多经过专区的市民都会停下脚步看看,但真正买的人却不多。
超市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划分到专区的商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临近过期的商品;第二类为厂家不给予退货的商品;第三类为库存太多剩余下来的商品。
在雪贝尔、金麥等连锁面包店,没有对临近过期面包的提示,也没有销售专区。
“过期了厂里都会统一回收销毁的。”金碧花园金麥面包店一女员工说。
鼓励超市建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
对于临过期食品,陈女士说:“如果能打点折的话,我会买的,还没过保质期,质量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有新鲜的同类产品,一般都不会买临过期的。”
市民周先生说:“如果贪图打折,买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一时半会吃不完或者忘记吃,很快过期,损失更大。最好设置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我们心里会更有数。”
一家超市相关人士称,一般来说,食品在保质期前没有卖掉的话,会先下架然后找厂家退货,“离保质期还有大概三分之一时间的时候基本就撤了,不会等到过了保质期才撤。”
也有经营者表示,不同种类食品对临界的定义不同,所以设立临过期食品专区存在一定难度。
据了解,对“临过期食品”的定义,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而北京的规定是: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至4天。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已明确规定,鼓励食品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这个规范只待市里印发实施。一旦实施,我们将组织经营者学习、贯彻,细化、统一执行,并加强监管。”
上述负责人称,对于临过期食品销售与处理,大超市问题不大,毕竟短保质期的食品不多,如面包、乳品等,往往是提前进行促销,捆绑销售。而且,超市处于强势地位,往往会提前一段时间将接近保质期的食品退给厂家处理。而小食杂店涉及千家万户,意识相对差,也难以向厂家退货,是监管的难点。
追问:
过期食品如何避免回炉再造
定点回收是否行得通?
去年,广州就发生甜心客销售回炉面包事件,闻者不仅咋舌。在近日的采访中,不少市民更关心过期食品会否回炉再造的问题。
如何避免过期食品重出江湖?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受访时透露,广州正在制定流通环节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计划通过市法制办立法,成为政府规章。目前该办法仍在讨论阶段,其中有种声音提出:对过期食品实行“定点回收”。这是否行得通?
市民担心过期食品回炉再造
过期食品安全事件近几年来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广州就发生甜心客销售回炉面包事件,前几年媒体还曾曝光了冠生园销售过期月饼、光明牛奶过期返厂加工再售等案例。
“在售的食品我们一般都会看看保质期,就怕一些过期了又包装出来卖的。”在超市挑选馒头的陈小姐道出了多数人的担忧。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昨日称,过期食品由于超过了食品的安全保质期限,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或致病菌超标,人食用了容易引起急性食物中毒,甚至导致急性传染病或者致癌。
董金狮认为,当前在有关食品过不过期等方面,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是个别企业乱标食品生产日期,可信度不高。“明明2月生产的,包装的生产日期却标明3月”,“过年前我就收到一盒组合包装的干果,保质期还没到,打开后才发觉有东西发霉了。这样一旦开封就很难鉴定、处理,企业可以不承认。”
其次,临近过期的食品没有明确告知。董金狮建议,临近过期的食品最好设置销售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现在市场盛行的打折、促销方法也可以,但要明确提示。不然,有的市民不注意,买回去没立即食用,食品就过期变质了。若不小心吃了,也怕有问题。当然,消费者自身对此也要多个心眼,一定要看包装日期、保质期,发现一些模糊不清的,建议不要购买食用。
最后,按规定,食品到期了要下架,返厂回收或就地销毁,其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如用于焚烧发电、原料回收、动物饲料等。然而,有的不良企业却通过更换标签、重新涂改日期等手段,将过期食品再造,回流到市场上去。对此,政府部门在检查时很难掌握真实的情况。
正制定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
一个良好信号是:过期食品的问题已得到官方重视。记者了解到,广州正在制定流通环节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将通过市法制办立法,成为政府规章。
“现在还在初步论证阶段,一种观点是提出由行政部门安排力量统一上门回收过期食品,还有一种建议定点回收,让经营者运到指定地方,统一销毁;但为了增加经营者的积极性,可能需要政府予以补贴。”昨日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过期食品是允许退回厂家进行销毁处理,今后广州立法可能不允许退回厂家,只允许统一销毁处理,以防止回炉再造。
另据介绍,预包装食品由于在外包装上详细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过期一目了然。而面包、糕点等裸装食品由于没有包装,食品经营户基本都是在玻璃柜等容器外面粘贴标签,列明品名、价格,生产日期一栏都是填写“当天生产”,保质期一栏一般为1—2天。但这个标签是不经常更换的,造成裸装面包、糕点永远都是当天生产。由于国家对于裸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没有强制性标准,执法人员无法判断货架上的裸装食品到时是否过期,给日常监管和执法造成困难。
为此,管理办法也初步设想:可直接入口食用或经过简单制作即可直接入口食用的裸装食品的保质期仅为1天,当天未售完即为过期食品。为了方便监管,广州还计划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对过期食品销毁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1个月,未能履行者,可视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可依《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在董金狮看来,如何处理好过期食品,需要政府监督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其中关键是企业自律。“企业要为自己品牌、消费者健康负责,这样才能长久经营,不然一出问题损失更大。”
对于政府定点回收过期食品的设想,董金狮认为有一定意义,但需要考虑怎样科学分类、环保处理,此外还涉及到财政掏钱的关键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胡良光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