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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多家超市卖假“红双喜”球拍被告

liu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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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家超市卖假“红双喜”球拍被告

  红双喜公司认为超市销售假冒“红双喜”运动器材侵权,把苏州一些超市等小微企业告到法院。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批涉及小微企业的商标权纠纷案件,收到良好效果。

  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是生产乒乓球器材、羽毛球器材、举重器材等产品的知名企业。“红双喜”作为商标始用于1959年,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红双喜”和“DHS”商标分别于1998年12月21日和1999年2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均为第28类,包括乒乓球台、球拍等。红双喜公司现为“红双喜”和“DHS”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

  今年1月初,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发现,一些超市向顾客卖假冒“红双喜”及“DHS”球拍等运动器材,通过批量取证、打包诉讼的方式,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等10家小微企业起诉到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红双喜公司认为,这些小微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大肆销售假冒“红双喜”及“DHS”注册商标的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给红双喜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这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原告5万至15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考虑到该类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涉诉企业较多,又是一些小微企业,诉讼的周期和成本较大,因此采用调解方式,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商标权纠纷。同时,法院就涉诉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真伪商标识别能力不强等问题,向相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进行规范管理。
  (来源:苏州日报 记者 张帅 通讯员 刘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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