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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饶摊位“包围”超市 店主申请信息公开

gaopan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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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摊位“包围”超市 店主申请信息公开

  上饶首现市民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权个例 德兴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会答复

  郑先生在上饶德兴市城区开的超市被数十个饮食摊位团团围住,严重影响超市的正常营业。而这些摊位占道经营,已获得城管部门的允许。

  郑先生和合伙人在向城管反映多次无果后,通过德兴市政府网向城管局递交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局公开该市城区彩虹桥旁“兴德利购物广场”前饮食摊位占道经营是否在政府规划许可的范围之内,城管在此处收取摊主的占道经营费是否经过批准……

  据悉,这是上饶市首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权的个例。

  

  超市边上摊位众多

  占道经营的摊位“包围”超市

  超市以及紧挨着超市旁边的十余间店面被数十个早点摊位团团围住。这些店面没有一间正常营业,有的紧闭着大门,有的开了门也未正常营业

  2010年,郑先生和他人合伙承租了德兴市城区彩虹桥旁边的一个名为“兴德利购物广场”的超市。

  由于超市位于城区的中心位置,人流量和车流量都非常大,生意不错。2010年下半年,他在超市旁又承租了十四间店面。

  人气旺,自然就带动了周边的店面。超市旁边一些开饮食的店也“沾光”不少,特别是早餐和夜宵时段,许多饮食店几乎没有空座。

  由于店内空间有限,一些店主就将摊位摆到店门口。场所的扩大,又吸引了更多前来就餐的市民。

  但是,随之带来的是连锁反应。

  “超市门前本来是一个公共通道。”郑先生向新法制报记者抱怨道,“自从被这些摊位占领后,不仅导致超市拉货的车辆无法进出,前来购物的顾客也根本没地方停车,严重影响了超市的正常营业。”

  地上污水随处可见,各色的垃圾袋遍地都是,一排饮食摊位紧紧地靠在一起,环境脏乱不堪。这是2月17日,新法制报记者在郑先生开的超市门口看到的场景。

  记者注意到,超市以及紧挨着超市旁边的十余间店面被数十个早点摊位团团围住。这些店面没有一间正常营业,有的紧闭着大门,有的开了门也未正常营业。

  由于无法停车,前来此处购物的顾客只得将车停在彩虹桥上。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桥的引桥两边都划了专门的停车泊位,停满了车。附近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车子停在引桥两边,造成大桥经常发生堵塞,同时给交通安全留下了隐患。

  郑先生不无担忧地说,拥堵还带来了一些消防隐患,“万一超市发生火灾等情况,人员很难疏散,后果将不堪设想”。

  “城管也会管一管,但收效甚微。”郑先生叹道,“我租这些店面已有一年的时间,但至今没有一间正式出租。”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先生得知城管收取了这些摊主的占道经营费,也就是说这些摊位都合法化了。于是,他去问城管是否有这回事,得到的答复是,收费经过了物价部门批准。

  物价局批准收占道经营费

  城管确实收取了摊主的占道经营费,这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所以才允许他们摆摊投点的

  这些摊位摆在超市门前,是否真的经过批准?交了占道费就可以正常经营吗?

  面对记者的质疑,17日,德兴市城管局局长程祖良表示:“城管确实收取了摊主的占道经营费,这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所以才允许他们摆摊投点的。这个不存在批文,否则以后取缔就难了。在所有商业街,只要有人摆在人行道上,城管都可以收取占道经营费。”

  对于附近店面业主反映的因占道摊位导致超市和商户利益受损,程祖良认为这两者之间不存在矛盾或利益冲突,因为该局要求摊主在摆摊时留出一定的通道,不能紧靠着店面摆。

  程祖良强调,并不是所有的街道店面对面都不能摆摊。摊主这样摆,说不定能使超市附近更有人气。此外,店门口前面的通道这么大,应当允许摊主摆。

  次日,记者致电德兴市交警大队一周(音)姓大队长。他告诉记者,郑先生投诉的地方,交警原来规划是用于停车的。考虑到该处已有摊主做生意,市里专门开会讨论,同意此处白天用于停车,晚上则可以摆夜宵摊。

  记者称车位已被摊位占领,且堵塞了通道,影响了超市的正常营业。周大队长称,占道经营应由城管负责处理。

  城管允许占道经营涉嫌侵权

  城管允许摊主占道经营,涉嫌侵犯超市和商店经营者的相邻权。利益受损商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权

  郑先生认为,城管存在明显的不作为,而且对于批准摊主占道经营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也影响了当地的市容市貌。

  对此,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认为,城管涉嫌侵权。

  肖文军说,城管这种行政行为实际上是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但是,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一定要有行政法上的依据。仅依据物价部门批准,许可占道经营并收费,是没有法律上依据的。另外,城管允许摊主占道经营,属于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理应考虑到第三方(即超市和商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摊主与超市和商店经营者的相邻权问题。

  “因此,城管允许摊主占道经营,涉嫌侵犯超市和商店经营者的相邻权。”肖文军建议说,利益受损商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权。

  申请城管公开“允许占道经营”的信息

  郑先生与合伙人于23日通过德兴市政府网的政务公开专栏向德兴市城管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

  在向上饶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德兴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及德兴市城管局多次反映均无果后,郑先生与合伙人祝先生以祝先生的名义,于23日通过德兴市政府网的政务公开专栏向德兴市城管局递交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书,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这份申请书中,祝先生要求德兴市城管局公开的信息是:允许饮食摊位在该市城区彩虹桥旁“兴德利购物广场”前占道经营是否在政府规划许可的范围之内?城管在此处收取摊主的占道经营费是否经过批准?批准的文件是什么?批准占道经营的具体位置是哪里?面积是多大?批准占道经营的时间是多久?

  利用“政府公开条例”维权信息引关注

  这是上饶市首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权的个例,此举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有积极意义

  祝先生的维权行为在当地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不少市民支持他的“理性”维权,认为可以督促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

  一些店主也向记者反映遇到过类似的遭遇,他们认为城管部门理应公开祝先生提到的问题。

  “祝先生递交申请,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主管部门公开相关信息,既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也是对政府相关行政行为江西的有效监督,反映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称,这也体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公开信息将是将来社会一种常态现象,政府必须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推行阳光行政。

  当然,祝先生的行为在当地也听到一些反对声音,甚至有的人认为他的行为有点搞笑。

  28日,德兴市政府负责信息公开的徐飞对记者说,他已收到该信息公开申请,会给祝先生一个答复。不过,他认为,祝先生应该向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而对于郑先生和祝先生提出要求城管部门要求信息公开,程祖良并未作出正面的回应和表态,只是强调该局近日会对兴德利超市周围的摊位进行进一步地整治。

  据上饶市相关部门透露,这是上饶市首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权的个例,此举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有积极意义。

  相关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刘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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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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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先生在上饶德兴市城区开的超市被数十个饮食摊位团团围住,严重影响超市的正常营业。而这些摊位占道经营,已获得城管部门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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