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早日实现发财梦,文城镇一便利店业主林某某,在未经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文昌市彩票部登记审批,非法销售彩票(私彩),被文昌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1月份开始,被告人林某某未经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文昌市彩票部登记审批,在文城镇一便利店内非法销售彩票,销售的彩票是随“七星彩”体育彩票同期售出,销售方式为手写彩票和电脑打印彩票两种,依据“七星彩”的开奖号码,设定不同的中奖方式及比率,并让翁田镇居民林某某、陈某某以提取8%的手续费为其销售二字定位和三字定位彩票,文昌市公安局干警根据线索,已没收被告人林某某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8197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林某某违法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彩票销售,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5358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来源:中新海南网 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