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江女士3月1日在某超市购买了飞鱼卵香肠和法国风情牛柳及骨肉相连等食品共63.9元用于烧烤。当晚她同伙伴吃完香肠后,拆开牛柳时闻到一股臭味,江女士等不敢再吃,先后两次到超市要求解决,商家均不予理会。当晚11时左右,有两个吃了较多香肠的人出现拉肚子的情况,遂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霞浦松城工商所执法人员接诉后,到现场了解到消费者购买的风情牛柳生产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其中一包外包装破裂,里面的牛柳变质产生恶臭。经执法人员调解,超市同意退回消费者全部购物款70元并赔偿200元。
宁德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一月以来,消费者对肉制品的投诉举报就有13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肉制品时,要注意一看包装,包装产品要密封,无破损;二看标签,加贴“QS”标志的熟肉制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三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内;四闻有无异味,若有异味请不要食用。
(来源:宁德晚报 洪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