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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麦当劳被告 因没拍到贼脸

gaopan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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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麦当劳被告 因没拍到贼脸

  张女士带孩子在麦当劳餐厅就餐,准备离开时被人趁机从桌上顺手牵羊,偷走了手机。不过餐厅里的监控探头却没能拍下盗窃的一幕。今天上午,张女士和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广安门外大街餐厅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监控探头有死角算不算经营者的过错,该不该赔偿是双方的争议焦点。

  张女士起诉称,今年1月8日晚,她带着孩子在麦当劳广外大街餐厅就餐,就在他们准备离开餐厅前,穿外衣的10秒钟时间里,放在餐桌上的手机便不翼而飞。经其他顾客提醒,张女士追到门口,小偷已不见了踪影。

  事发后,民警赶到餐厅并调取了监控录像。但监控只能拍到餐厅门口,看到两个窃贼慌张走出餐厅,却没有偷手机一瞬间的记录。餐厅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坐的位置是监控死角,无法拍到。

  张女士说,餐厅事后只同意赔偿300元,但她的手机刚买了3个月,里面还有大量信息,她无法接受赔偿数额,起诉索赔手机原价5280元。

  张女士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餐厅对她丢手机的事应负责任。“既然知道餐厅里有监控死角,出于对就餐顾客的保护,应加设保安或探头。如果有监控,至少可以看到窃贼的样子。”

  麦当劳一方不同意赔偿。代理人表示,目前刑事案件未破,张女士是否在该餐厅丢失一部5280元的手机无法证实。张女士应该知道餐厅人员流动性大,对自己的财产有谨慎保管注意义务。餐厅与张女士是餐饮消费合同关系,张女士没有委托餐厅保管手机,餐厅没有保管义务。餐厅张贴了防盗提示,事后及时报警,配合侦查,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并没有强制经营者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也不能制止犯罪行为。餐厅的监控设备与张女士手机丢失没有因果关系。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来源:北京晚报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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