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生命在于运动,工作在于折腾,各有各的好。
营采合一对于销售好的门店来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对于销售查的而言就是再也享受到系统内兄弟店铺的帮带,总部也没有办法去协调系统内资源,权利被架空,调整品牌进驻,尤其是新开门店手里也就是没有了资源,连锁拓展的能力也将会被大大削弱。
个人觉得,连锁百货的营采应以总部为主,分店为辅的情况,允许不同区域不同门店有所差异性。招商调整主导部门为商品,但也应该充分考虑门店的意见。建议如下:
1.连锁百货应该将品牌进行梳理,视情况而定。定位性品牌,全国性品牌以及关键性品牌还是由总部同意协调,并充分考虑到门店的情况下,带店。对于区域性品牌、小品牌还是放开手脚给门店负责,调动门店了解商品,提高其参与性;
注:品牌的评定由专门的小组负责,招商+各店店总+其他商品线上的同事;(权重比例商品可为50%,门店40%其他10%)
2.对于位置进行评定分类;商场一般分为边柜、中岛边柜、中岛;可根据动线以及位置分为ABC三等位置,不同位置落位不同档次的品牌;
注:品牌的评定由专门的小组负责,招商+各店店总+其他运营线上的同事;(权重比例商品可为40%,门店50%其他10%)
不足之处,希望各位大佬拍砖呀!
兄弟说的很对,很有道理,这样总部和分店工作思路就清晰了,希望交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