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话费返充陷阱”一事,引起了社会上的关注,不少遭遇过类似骗局的市民纷纷打进本报热线。昨日,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发现在第三方平台出现类似情况的事件屡见不鲜:卖家人间蒸发,买家“哑巴吃黄连”。1000元的保证金远远不够赔付,遇上这样的“陷阱”究竟是谁之过?谁之责?
[进展]“维权群”人数继续增多
淘友“心的归宿001”在维权群里贴出了淘宝客服的留言:根据投诉内容,淘宝网已执行对卖家账户相应处罚。因交易成功,相关损失无法帮助追回,还请谅解。提醒买家通过支付宝交易时,切勿在未收到货的情况下确认收货,同时关注交易超时,没收到货要及时申请退款,避免造成损失。淘友“柿饼柿饼”很是气愤:“像‘话费返充’这样的产品,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全部到账,不付款还不是自动付款了。”
目前,充值维权专用群的人数还在进一步增多。至截稿时,群内共计89人。
[说法]淘宝称已展开调查
从前日起,记者多次向淘宝方询问封店的确切时间及具体原因,淘宝方均以“客户投诉、无法联系卖家故冻结”的简单回复作为答案,并表示不方便进一步透露细节,不然可能会影响到后续调查。
淘宝方进一步表示,在冻结店铺的同时,他们已在积极联系商户,至于是商户本身故意欺诈,还是其账户被盗,淘宝网正在积极调查中。而在此前,淘宝方曾以“第三方平台”的理由同时向消费者表示过“错不在己”。
[疑问]网购陷阱究竟谁“买单”?
记者从新浪微博上看到,同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消费者屡屡吃亏。那么,作为第三方平台的淘宝网,究竟要不要担责呢?记者就这一问题询问了相关人士。
宁波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章波认为,如果欺诈消费者的事件发生在第三方平台上,第三方平台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如超市投诉一样,消费者不可能向厂方直接投诉,必须向超市先反映情况,然后再由超市与厂方去交涉问题。所以淘宝网、消费者是共同有责的,至于责任“几开分”不好直接定论。
素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力明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规则”,单说是“第三方机构”就推卸责任的做法是不合道理的。淘宝网与实体店不同在于,淘宝网是海量信息,如果淘宝网规定了“卖家开店不需要实物信息核实”,一旦卖家“违规”,淘宝网属于没有共同故意的行为,很难界定其责任。如果淘宝网存在曾接到投诉“听之任之”的做法,海量信息变为了特定信息,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现代金报 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