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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潍坊某超市一名女子偷了价值百元猪肉

liu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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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某超市一名女子偷了价值百元猪肉

  部分网友认为贫穷不能成为理由 基层民警坦言“人性化执法”说易行难

  4月12日,山东潍坊某超市发现一名女子偷了价值百余元的猪肉,民警调查后发现,该女子丈夫刚动完手术,孩子“不知肉味”已久,她为了孩子有肉吃,才起此歪念。出于人性考虑,民警对她批评教育后未予处罚。
  
  日前,福建晋江一名女子因偷了两个面包而被店主挂上“我是小偷”的纸牌,捆到电线杆上示众。这样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

  与此相对应的,几天前,一名女子在福建晋江某店铺偷窃两个面包时,被店主林某抓住。林某在其胸前挂上写有“我是小偷”字样的纸板,并把她捆在门口的电线杆上示众。

  昨天,潍坊民警就这一“人性化执法”案例在新浪微博上发表观点,引来了大多数网友们的好评。但是也有网友认为晋江的店主践踏小偷的尊严是不对,但潍坊警方也不应因为小偷其情可悯就“酌情”执法。

  偷肉女免罚引争议

  4月12日,山东潍坊某超市报警称发现一名女子偷了价值百余元的猪肉,警方在了解了该女子的家庭状况后,决定只对她批评教育而未予处罚。

  对于这一决定,绝大多数网友都对潍坊民警的人性化执法大加赞赏,但亦有少数网友认为“人穷志不能短”、“贫穷不能成为偷窃的理由,民警应严格执法”。

  对于不同的声音,山东公安QQ群的组建者、潍坊市公安局民警马江涛回应说:“偷窃行为不对,但这位母亲放弃自尊,为满足孩子吃一口肉的愿望,去偷窃一块肉,令人心酸。”为了补充阐述自己的观点,马江涛上传了一张图片,图片中:“一只老母鸡用宽广的怀抱保护一群小鸡。”

  “尽可能帮扶困难家庭,执行法律,在尊重法律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让执法行为人性化。”马江涛在个人微博上如是点评。

  类似案例也曾免罚

  事实上,对于那些警龄较长的基层民警,这类“穷人偷肉”的故事也都曾出现在他们的执业阅历中,并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便回忆了一个类似的故事:1997年,段郎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某天,该所抓获一名涉嫌偷了两斤肉的七旬老人。民警了解到,老人有一个年仅11岁的孙子,孩子父母均已过世。民警上门求证,见孩子骨瘦如柴,“一看就知道他营养不良”。

  民警们心头隐隐作痛,凑了156元,交给了孩子。岂料,孩子对民警说:“我爷爷说过,不能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

  “这老人在偷肉时该下多大的狠心啊?”段郎感慨道。最终,民警并未处罚老人,只是口头警告后令其赔偿损失。

  民警执法时纠结“法”与“情”

  段郎坦言,民警“人性化执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们时常感到困惑:该如何处理“人性”和“法律”的纠结?为此,段郎又向记者回忆了一个他亲身经历过的案例:

  1999年的某一天,段郎传唤一名失足妇女,该名女子报到后,央求派出所派人帮她照看正独处出租屋内的5岁女儿。当民警赶到女子租住的出租屋后,果然见到一名女童正独自在玩一张50元纸币。女童告诉段郎:“叔叔,妈妈说她收的这张钱是假的,只能玩不能用。”后来据了解,女童的爸爸很早以前就已抛弃了母女俩,孩子靠失足妇女赚钱独力抚养。

  面对这种情况,民警们陷入了纠结:如果把失足妇女绳之以法,孩子就会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孤儿”,因此从人性的角度看,应该“放”她。但最终,民警们还是守住了“不能突破法律”的原则,不过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失足女子最轻的处罚:拘留7天并免予罚款。

  事主不应对嫌疑人动“私刑”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警界“人性化执法”的声音越来越强烈;与此同时,部分事主罔顾人权,对他们捉住的小偷等进行“挂牌”游街示众甚至动用暴力“私刑”的事也屡有发生。对此,段郎的点评很简单:“这是违法的,我很反感。”

  2001年,段郎在某派出所当所长。某一天,有一个早点摊的老板扭送来一偷吃馒头的妇女。此时,该妇女已被早点摊老板打得鼻青脸肿。妇女告诉段郎:“丈夫病在床上,我捡破烂为生,两天没收入了,实在太饿了,所以偷了馒头。”后来,段郎把这个妇女放了。两个月后,这名妇女说,她读高二的儿子弃学到广东打工赚了180元,她马上买了两斤面粉赔给早点摊老板。段郎带妇女找到了老板,老板听后哭了,他对妇女说:“妹子,我不该打你。”

  应依法处理

  @500年又500年:个人认为应该依法处理,但超出他们承受能力的罚金让好心人来募集。

  贫困不能成偷盗的借口

  @幸福的警草_小海:人性化执法,赞一个。但情况困难也始终不能成为偷盗的借口,有这身手和胆量,为何不走正道,堂堂正正地挣来这100多元猪肉钱呢?

  世界需要温情

  @熊虎子:挣钱是需要时间的,丈夫刚动完手术,孩子又小,她去哪里挣钱?这世界需要温情,不光是冷冰冰的法律。

  “酌情”执法不应成常态

  @公民老谭:在个案中,可以这样执法,谓之专业角度的温情执法,但如果“酌情”执法成为常态,会有损法治的严谨和威严。

  愿助可怜母亲

  @南北南北的世界:请马江涛提供她的联系方式,我每个月给他们家供应10斤猪肉。

  靠“偷”是行不通的

  @棉被人:母爱虽然伟大,但是偷窃总是不对,会教坏孩子。她可以去做钟点工什么的,总之靠“偷”是行不通的。

  偷肉太多不合常理

  @George-_-Carlisle:为什么要偷那么多猪肉,孩子一顿吃得了吗?不合常理。
  (来源: 广州日报 记者:张强

N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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