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便利店全覆盖,旨在解决农村消费“不经济、不安全、不方便”的问题。按照建设标准,农家便利店实行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配送和统一承诺。在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营业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在600种以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边远山区县以及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便民店营业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在400种以上。
为推进全省农家便利店全覆盖工程,省财政厅等部门明确了农家便利店建设及补助政策标准。新建或改造便民店,达到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将获得总额达9000元的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省财政厅将积极与省商务厅和省供销社进行沟通协调,筹措落实补贴资金,在年内完成2242个农村便民连锁商店的建设任务。
另据了解,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将实现日用消费品和农资产品配送中心覆盖到县,连锁超市覆盖到乡,新农村便民店覆盖到村的三个“百分之百全覆盖”,从而形成网络健全、功能齐备、服务完善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太原晚报 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