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商场保安没有搜查权,此举损害了员工的名誉权
“防贼般防着员工,晚上下班还要检查员工包物。”昨天,在昆山市百盛商场工作的苏女士向快报投诉称,商场在7月1日晚上下班时,对员工携带的包物进行强行搜查,如不从就要报警指称员工有盗窃嫌疑。对此,苏女士怒称“商场有什么权利搜查我的私人物品?”
不肯搜包就不让走
7月1日当天,苏女士所工作的商场举办大型活动,她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到夜里11点才下班。没想到,下班时却在员工通道出口处被一位保安和一名楼管拦住,声称为了防止偷窃,要对所有员工携带的背包进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才能离开。
就这样,百余名员工在员工通道门口站成一列,苏女士排在靠前位置。苏女士表示,有些员工下班后会在衣柜间换好个人服装、拿好私人背包再离开,但考虑到当天下班较晚,她上班前就直接将私人背包带进卖场,想着下班后可以抓紧时间赶回家。不想,背包引来保安和楼管的注意,“他们一定要看我包里有什么东西。”苏女士觉得,背包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商场没有权力检查,就断然拒绝了搜包的要求。
可苏女士的拒绝引来保安更强烈地要求,“他们把我的包扣下,说我拒绝检查说明有偷窃嫌疑,还把我的工作牌拿走了。”保安还称要报警,其他工作人员在一旁指指点点,苏女士对此很恼火,“我把包扔给他们搜,如果搜到我有偷窃东西他们报警,搜不到的话我要报警,这对员工不公平,是侵犯我的权利!”
防窃搜包的规定不合法
昨天,昆山市百盛商业有限公司行政部的陈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开业以来,对员工私人包物进行搜查的事情仅此一次,主要是因为7月1日商场的活动较大,担心有员工顺手牵羊偷走商品才出此策略。陈经理表示,商场不允许员工将私人背包带入卖场,如果员工上班要带东西,只得使用商场统一下发的透明袋。“我们搜的也不是员工的私人背包,是他们装衣服的袋子,太鼓了肯定是要看的。”陈经理说,搜查时员工的背包由员工自行打开,但“不肯打开不行,说明有问题,他们需要配合商场的工作。”
商场为防失窃想出搜包一招,但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江苏苏州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军芳认为,商场的行为属于非法搜查,侵犯了员工的人身权利。“背包属于员工私人物品,商场没理由对个人的私人物品进行搜查,搜包相当于搜身。”唐军芳表示,如果商场怀疑某员工盗窃物品,可以报警后由公安部门来检查,但商场保安没有搜查权,“这种做法也是对员工名誉权的一种损害,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来源:现代金报 记者:李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