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女士在青云谱区的华美超市购物时,险些因自己的疏忽丢掉宝贝儿子。为此,她与超市起了争执,她认为购物期间超市有义务帮她看管孩子,但超市却表示,小孩应该由家长自行看管,若是走失的话与超市无关。
事件:
粗心母亲超市购物险丢儿子
昨日,祝女士告诉记者,21日晚,她带着两个儿子到华美超市购物,但当她正专心买东西时,一转身却发现小儿子不见了,她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急忙询问周围的顾客和收银员有没有见她儿子。
有人告诉祝女士,曾看到一个小孩独自跑出了超市。祝女士立即跑去马路上寻找,但是一时没有找到。幸好,有一位热心市民告诉她,曾看到一个孩子在超市旁边的小路上哭泣,祝女士跑过去一看,正在自己的儿子。
家长:
超市对孩子走失有责任
随后,祝女士找到了超市的主管并投诉,称超市在她购物期间并未看管好她的孩子,如果孩子走失了,超市要负责任。“幸好这次小孩找回来了,万一下次有别人的小孩在超市走失找不回来了怎么办。我并不是要找他们赔偿什么损失,只是希望超市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不加强管理的话,我们在超市购物的时候怎么能够放心?”祝女士说,“我在这里消费,超市就应该确保我和小孩的人身财产安全。”
超市:
孩子应由家长自己看管
昨日上午,记者与祝女士来到华美超市。超市工作人员称,超市对走丢小孩这类事情不负任何责任,小孩该由家长自己看管。记者在超市内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多人认为,在超市内走丢小孩,超市是需要负责任的,超市工作人员应注意看管一下。
律师:
小孩超市走失家长负主责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确实与超市产生了经营性关系,超市有义务保护消费者在购物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家长才是孩子的监管人,孩子走失主要是家长疏忽造成的,不是由于超市的管理失误所致,家长要负主要责任,但超市有义务配合家长寻找孩子,比如在广播中进行寻人或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