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金标准提至每天182.35元
“两高”:根据去年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 陈菲)最高人民法院17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
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7593元,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比上年增加19.7元。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陈菲)2013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每日赔偿金额执行182.35元的新标准,比2012年增加了19.7元。最高检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17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据介绍,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5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