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山西省公布《关于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不能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的10%,社区居民步行5分钟就可到达便利店买东西。
山西省将新建社区超市、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含早餐)店、美容美发店、家政服务店、维修店、洗染店、医药店、回收(再生资源)站、休闲娱乐等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从而打造居民驱车15分钟可达购物中心、步行10分钟可达超市和餐饮店、5分钟可达便利店和各类服务网点的“15分钟便民商圈”。
山西省各市商业网点规划要结合全省四大商业功能区(太原都市圈、晋北、晋南、晋东南商业功能区)和多个县域特色商贸增长极进行布局。在城市中心或商业集中区,合理发展大型专业店,有序发展大型综合超市,适度发展大型百货店,形成大中小商业网点功能互补的规模结构。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