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4楼的两步法,出入是平衡了,实际上门店没有收到100,问题出现了。
问题1:如果经核实,总部确实发出100,门店只收到99,问题不在门店,而在送货,采用回调只有账面有变化,实物却是实实在在的不见了,显然不对。
问题2:如果经核实,总部确实发出的不是100,而是99,门店只收到99实际上是对的,这种情况下,你的两步法就行得通,两边的帐都平衡了。但是这种做法涉及到跨机构操作,麻烦来了:势必处理的时间可能会被拖长,并且还得找专人来跟进,对不不对一下在还看不出来,报差异还得通过手工来处理,个人觉得也不是很好的处理方式。
2013-06-09 13:30被设为骨贴,积分加20,金币加4个人认为:配送差异的问题,在任何连锁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要处理好此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原则1:首先要保证,配送商品出库量与入库量必须保持一致,系统记录的出库量与入库量也必须保持一致。
原则2:出现差异,处理差异的方式有不少方案,原则必须是商品与系统数据保持同步。需要系统处理的部分尽量保持整个处理过程都要在系统里面完成(尽量避免手工方式,对照跟踪难度大,如果一旦遗失后果更严重),并且能查询到整个过程的完成记录。处理差异在关键环节都要有审批或者确认的过程,防止商品处理与系统处理脱离掌控出现“漏洞”,做到帐面与商品同行。
原则3:出现差异,处理的整个过程要尽量的便捷、高效。系统结合工作流程及时跟踪处理,因为一旦拖延问题将会延续,影响面将扩大。比如:单据记录和审批不及时,无法按时传递单据,造成业务发生了系统和财务无法统计处理,应收、应付、结算、帐款调配等就跟不上了。结果会造成结算、核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等。
希望能给予在这个问题上困扰的朋友一点启示,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案。若有更好意见和建议请大家不吝赐教!
lingjiekeji- 该帖于 2013/6/14 0:03:00 被修改过配送100,实收99,剩下一个作为差异,增加一种新类型单据称为配送差异单,在做与配送单关联的配送验收单产生差异时自动生成,应上传总部,总部需要对 此类型差异进行审核,确认问题出在哪,如果认为是门店方,则此差异不予受理,仍然认为门店收到了100,少掉的这一个可以在门店盘点时进行账务处理,或者 直接作销售冲减库存,若认为原因是在总部方,则将此差异单审核通过,即视为门店收到了99个,配送中心也发出了99个,与实物差异的这一个在物流中心盘点 时进行账务处理。
别管我是誰,我叫雷锋
2014-03-20 11:12被设为骨贴,积分加20,金币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