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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英皇集团折戟杭州 50亿影视文化建设项目止步于审批

九月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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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欲投资50亿打造“杭州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文化建设项目”的英皇集团在杭州遭遇水土不服。

近期有消息指,上述项目已经搁浅。杭州余杭组团(创新基地)管委会在回答市民就该项目的公开咨询时透露,政府已与英皇文化投资公司解除土地合同,收回该宗土地。

该管委会同时还表示,英皇集团正在进行项目方案调整,待双方确认后继续推进该项目下步合作事宜。

止步于审批

关于该影视文化村项目,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9月,杭州余杭区政府同英皇集团签订了香港英皇影视文化村项目投资书。

据了解,该文化村项目拟投资50亿元,建设周期为5到6年,建设内容包括英皇影视学院、影视制作中心、会演中心、度假村、影视主题公园等。

随后于2012年10月19日,英皇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余政储出【2012】3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文一西路南侧,总价1.32亿元,折合楼面价590.94元/平方米。

项目一期111亩地块,初定总投资12.6亿港元,注册资本4.2亿港元。

然而拿地后即着手进行新公司设立工作的英皇,却碰上了审批方面的问题,在省发改立项过程中遇到审批障碍。主要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文化、娱乐相关事项属于外资限制类产业,导致新公司无法顺利完成注册和如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查询资料得知,当前我国对外资限制条件试行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该指导目录于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而该指导目录中对娱乐业的限制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演出经纪机构(中方控股);娱乐场所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到,或是英皇影视文化村拟建的影视主题公园遇到了政策中大型主题公园建设的限制红线,才在审批时被拒之门外。

不过有业内分析,该条款只是限制并非禁止,政策限制或只是部分原因,审批未能通过还是要看政府态度。在合作协商过程中未能达到政府预期,可能是审批中断的真正原因,上述业内称。

无论是何原因,最终经英皇集团与余杭区政府友好协商,于2013年4月底正式签订土地解除合同。

后续发展可能

据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招商局局长助理叶福介绍,“现在项目还在调整阶段,但一定会实施的。”

事实上,英皇同余杭区政府的退地也是协商之后的结果。“我们和英皇方面也进行了多次友好协商沟通,最后决定在2013年4月份的时候,针对原来出让的这宗项目用地,双方签订了一个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协议。”

叶福解释称,解除土地合同并不意味着英皇影视城项目将和杭城说再见。“目前,杭州科技管委会正在和英皇方面进行沟通中,希望能有其他的合作方式,促成这个项目。”

“这个项目我们还是非常希望引进的,因为这个项目对当地的带动作用,甚至对于杭州市的整个文创产业的升级,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是有一个很积极的作用。”

据悉,英皇集团正在进行项目方案调整,待双方确认后继续推进该项目下步合作事宜。

事实上,尽管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文化、娱乐相关事项属于外资限制类产业,但也有通过曲线迂回战略进入文化产业的外资企业先例。

如2010年8月,默多克将3家中文电视频道的控股股权出售给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出售股份比例在51%~52%之间。根据双方协议,双方将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同运营该3个电视频道及电影片库,以实现增收并盈利。

除撤出项目主控地位的策略,将外资身份转变称内资也是备选方案之一。如北京华夏新华大地电影院线是由香港新华集团和北京伙伴合作成立。但香港新华集团是由日本角川映画投资,经新华集团出面,该院线公司也完全“变身”为全资公司,因为香港资本在内地能享受到若干优惠政策。

另据了解,韩国希捷也通过一些“迂回”路线,使自己变成了一家内资公司。

据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英皇重启影视文化村项目是有可能的,但最终结果或与早前预期相去甚远。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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