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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ELEVEN零售圣经,读书笔记,第41天,7-ELEVEN 的招牌。

零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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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零售圣经,读书笔记,第41天,7-ELEVEN 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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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的招牌
总公司的人有保证7-EELEVEN招牌的义务,各加盟店同样也有保证7-ELEVEN招牌的义务。虽然我这种说法或许有点抽象,但是我认为所谓的招牌,指的就是商品政策(Merchandising)和印象(Image)。
 
   具体而言,商品政策就是商品齐全程度。商品齐全度大致是由三个要素所组成,这三个要素分别是味道、鲜度和价格。而印象即是店铺的整洁、亲切的服务态度。如果我们能够确实做好这两点,就可以提升7-ELEVEN的印象。
  总之,能够塑造一个可以让顾客安心消费的印象和提供完备的商品政策,就可以吸引顾客不断的上门来消费。 
    每个人都有上超市或逛百货公司的经验,若是有一次看到不新鲜的蔬果、不亲切的服务态度,应该就不会再去第二次了。 
    此外,如果你是这家的老板,我想你也不会任由这家店就这么搞下去,因为既然挂着的是7-ELEVEN的招牌这家店的负面形象,就会波及到也是挂着7-ELEVEN的招牌的其他店铺。因此对于有问题的加盟店,我们不会搁着不管。
      对于各种问题,公司都会恰如其分的进行处理,如果实在不行,只好解约。我们既然和各加盟店签订了加盟权契约,总公司就一定要对各个店铺负起该有的责任。
     如果让某家店得过且过,而造成7-ELEVEN整体的形象受损,对于其它店铺而言,总公司也等于违反约定。所以如果这一类的店铺无法配合改善的话,就只有舍弃一途了。

   当店铺来谈加盟权的时候,总公司一定会将加盟连锁店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向加盟店的老板详细说明。当然总公司本身应尽的职责,我们也绝不马虎。虽然处理加盟事宜的人是总公司的人,但是我们也不允许有人借用公司的力量,强势压力欺负加盟店。因为这种仗势欺人的做法,一定会破坏加盟店和总公司之间的信赖关系。

     另外,对于商品交易商,我们所持的态度也是一样的。一九八二年,当伊藤荣堂如火如荼推动业务改革的时候,我们打出了绝不退货给交易商的方针。因为我们希望能从交易商那儿进最好的商品,进而获得消费者的最好的评价,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利润。我们不希望自己的问题影响到批发商或者是制造商,因为采购的是我们自己。如果把自己的无力束之高阁,并将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无疑是制造不圆融的信赖关系。
      因此7-ELEVEN认为禁止将商品退给交易商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一般的零售业者,尤其是位百货公司附近的零售商店,仍然视退货为理所当的事,然而这种做法是无法提升业绩的。
       总之,不论是加盟连锁店的加盟店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或者是总公司和交易商之间的关系,都必须建立在彼此相互信赖之上,才能够共荣共存,因此两造双方都必须格守约定,尽自己该尽的职责。

雷哥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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