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从绍兴市规划局获悉,从11月起,该市开始执行新修订的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标准,新建项目必须规划建设更多停车位,各类建筑的停车设施配建比例较原来平均提高六成多。
市规划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我市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当时的机动车整体发展水平较低,配建标准整体水平也较低。相比老标准,新标准的配建标准大大提高。
其中,住宅建筑配建标准平均提高66.7%,住宅停车位指标基本保证户均一个停车位,大户型接近两个停车位,小户型比原标准提高了1倍左右。比如,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之间的,每户配建标准由0.6提高到1.1;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之间的,每户配建标准由1.0提高到1.4;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配建标准直接由1.2升至1.8。
同时,办公建筑配建标准平均提高61%。其中,具有对外窗口服务功能的行政办公类建筑,每百平米配建标准从0.8提高到1.2以上,其它办公类建筑从0.6提高到1.0。
此外,商业建筑配建标准平均提高59%,高于新的全省标准。其中,综合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之间的,每百平米配建标准由0.6提高到1.0。也就是说,商业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必须至少配建100个停车位。
(来源:绍兴日报)